山東省區域能源學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山東省區域能源學會4月13日,山東省區域能源學會與山東大學、濟南城投設計院開展座談交流。山東省區域能源學會理事長羅永煥,山東大學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黨委書記、教授辛公明一行以及濟南能源工程集團、濟南城投設計院等相關單位領導參加了本次座談。
機構簡介
山東省區域能源學會自成立以來,始終堅服務社會的原則,充分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在搭建合作平台、履行服務職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此次會議的召開,旨在推進創新鏈、產業鏈、人才鏈的深度融合,加強區域創新體系建設,不斷提高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水平。會上,學會[1]與山東大學、與會企業初步達成戰略合作協議 ,建立「產、學、研」交流平台,持續加強企業和高校團隊合作對接,拓寬成果轉化渠道,為創新成果轉化和創業項目落地提供幫助。
交流會上,學會還與山東大學、與會企業開展黨建共建活動,交流黨建工作經驗。以黨建為引領,以系統思維推動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深度融合,堅持圍繞中心抓黨建、抓好黨建促業務。
山東省區域能源學會將不斷提升產學研一體化,加強和高校、企業的合作,為開闢科技創新產業新場景,為促進山東省新舊能動轉換和十強產業的發展貢獻力量。
山東省區域能源學會章程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是山東省區域能源學會,英文譯名是 Shandong Regional Energy Society (簡稱: SRES ) 。
第二條 本會是由山東省內從事區域能源及相關領域研究的企事業單位[2]、社會組織及專家學者自願結成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山東省區域能源學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秉承「創新、協同、求真、務實」的精神,團結和動員廣大會員和區域能源工作者,為山東省區域能源產業健康發展,建設高能效環保城市作出貢獻。
第四條 本會依照《中國共產黨章程》有關規定建立黨的組織,承擔保證政治方向、團結凝聚群眾、推動事業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自身建設等職責。
第五條 本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山東省科學技術協會,登記管理機關為山東省民政廳。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會的住所位於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1)在政府部門授權和指導下,制定行業准入標準和服務規範,促進會員交流與合作,開展區域能源技術科研活動,舉辦學術會議、成果展會等;。
(2)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區域能源發展建議和意見,制定區域能源發展規劃,為企業發展提供諮詢服務。
(3)組織開展技術宣傳推介活動,普及區域能源相關相關知識。
(4)加強誠信自律建設,規範會員行為,控制行業質量。
(5)及時反映會員的建議、意見和訴求,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6)開展區域能源技術科研人員培訓。
(7)編輯、出版區域能源技術研究期刊、書籍、資料和音像製品。
(8)搭建產學研合作平台,開展技術和項目對接服務,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9)在政府部門授權和指導下,承擔區域能源相關技術和項目的評估。
參考文獻
- ↑ 【精品】申請成立學會的條件及程序,豆丁網,2021-11-21
- ↑ 什麼是事業單位?事業單位主要包括哪些單位?,搜狐,202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