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發展改革委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廣州市發展改革委會是負責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的市政府組成部門[1],是廣州市政府重要組織部門之一。
2014年12月,廣州機構改革方案公布不再保留市物價局,將其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提出城市總體發展戰略,配合省政府編制和協調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並進行監測評估,銜接、平衡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各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
三、負責匯總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擬訂財政、金融和土地等政策,牽頭擬訂產業用地指南、標準,負責市軌道交通建設資金的籌措、計劃安排和監督管理,提出投融資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2]。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擬訂和落實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組織、協調行業協會、商會的改革發展。
五、承擔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市政府安排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組織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政府投資和重點建設項目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審批、核准、審核、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安排市級財政性投資項目和市本級基本建設統籌資金及其他有關市本級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組織編制下達市級財政性投資年度計劃;負責本市政府投資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審查、初步設計概算的審批;發布投資信息,研究制訂引導民間投資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負責管理全市外債;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綜合協調推進重大建設項目建設;按規定權限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指導、監督公共資源交易工作。
六、統籌協調全市產業發展,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組織擬訂產業發展的戰略、總體規劃、重點產業規劃和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產業重大建設項目建設,統籌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牽頭推進城鄉產業布局一體化;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制造業發展,統籌總體布局;組織擬訂自主創新能力建設、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統籌服務業發展,組織擬訂和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現代服務業中心建設。
七、牽頭協調全市《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組織實施工作,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區域合作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城市功能區發展;承擔市對口支援新疆及幫扶我省貧困地區的有關工作。
八、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節的責任,提出擴大消費和促進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劃並監督執行,擬訂重要物資儲備計劃,指導、監督重要商品儲備工作。
九、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組織擬訂人口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統籌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牽頭組織實施人口調控,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負責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市基礎設施發展戰略、規劃,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銜接平衡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承擔軌道交通規劃發展工作職責。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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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 ,廣州市人民政府
- ↑ (誠信知識)什麼是社會信用體系?,搜狐,2019-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