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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市民政局(開封市民間組織管理局)是主管全市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市政府組成部門[1],擔負着基層政權建設、社會福利保障、優撫安置、雙擁共建、生產救災、農村五保供養、城市社會救濟、收容遣送、社區服務、福利生產、婚姻管理、行政勘界、區劃調整、地名管理、社團管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殯葬管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老年人權益保障、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等項工作職責,發揮着社會穩定機製作用。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社會團體、基金會[2]、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擬訂全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安排有關社會救助資金。
(四)擬訂全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市鄉鎮(街道辦事處除外)以上行政區名管理辦法,負責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跨縣(區)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區域界線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務工作。
(六)擬訂全市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定全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定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擬定全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擬定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擬訂全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開封市民政局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開封市政府機構介紹,開封市人民政府
- ↑ 基金會是什麼,怎麼成立慈善基金會? ,搜狐,2019-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