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邦奇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張邦奇,(1484年-1544年),中國浙江鄞縣人,明朝官員。字常甫,號甬川、兀涯。與張時徹為叔侄親戚,又同為南京兵部尚書,故二人有「叔侄尚書」之謂。[1]
事業
1505年,張邦奇登進士第,由庶吉士授檢討,參與《明孝宗實錄》的編寫修訂。
1515年,以雙親年老求便,任湖廣提學副使,任上修繕了明山書院、嶽麓書院、崇正書院。之後,歷職有四川提學、福建提學、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講。
明世宗時,歷職南京國子監祭酒、南京吏部侍郎。明世宗曾經與母親蔣太后拜謁天壽山的皇陵。談到擇相時,蔣太后說:「先皇嘗言提學張邦奇器識,他日可為宰相,其人安在?」明世宗醒悟道:「尚未用也。」
張邦奇服闋後,任吏部右侍郎,並代理尚書職。明世宗欲授張邦奇為吏部尚書,被大學士李時、郭勛二人所阻。嘉靖十六年,執掌翰林院事。嘉靖十七年,任會試主考官,《玉牒》纂修官。。後進禮部尚書,以母親年邁改任南京吏部尚書,後改任南京兵部尚書。明世宗曾想將他召北京。嚴嵩答:「邦奇性至孝,母老,不樂北來。」,世宗信之,此事作罷。
嘉靖二十三年,張邦奇逝世,追贈太子太保,謚文定。
為學以程朱理學為宗,以涵養為事;與王守仁多有往來,為好友,但思想多有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