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公積金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強制性公積金是中國的一個科技名詞。
漢字是世界上比較古老的四大文字之一[1],也是我們國家優秀文明歷史的象徵,一直沿用至今,一個簡單的文字也道出了我國人們的聰明才智[2],哺育了世世代代的中華兒女,成就了中華民族一代又一代的輝煌。
名詞解釋
強制性公積金是香港政府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的一項政策,強制香港所有雇員成立投資基金以作退休之用。
監察部門
強制性公積金是由香港公營機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監察。該局於1998年9月成立,角色是:
1、規管及監督私人託管的公積金計劃的運作;
2、核准受託人的資格;
3、為公積金計劃註冊;
4、為訂立規則或指引;
5、速進香港相關計劃的金融市場發展。
有關退休計劃
職業退休計劃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以外的另一個選擇。
強積金計劃的種類
強積金計劃分為三類:
集成信託計劃:最常見的強積金計劃,公開讓參與僱主的有關僱員、自僱人士及將累算權益轉移的人士參加。這類計劃透過集合不同僱主及其有關僱員和自僱人士的供款,使計劃管理更具效能,發揮規模經濟的效益。
僱主營辦計劃:只限受僱於同一僱主及其有關連公司的有關僱員參加。正因如此,僱員人數必須龐大,僱主營辦計劃方具成本效益。
行業計劃:特別為僱員流動性高的飲食業和建造業而設。凡受僱於這兩類行業的僱員,若成為行業計劃的成員,只要前僱主及新僱主參加同一行業計劃,在行內轉職時便無須轉換計劃。
參考文獻
- ↑ 世界上最古老的四大文字系統~,搜狐,2017-03-27
- ↑ 中國漢字文化,道出人生哲理,搜狐,2016-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