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丁堡大學法學院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愛丁堡大學法學院,1707建校,是位於蘇格蘭愛丁堡愛丁堡大學的法學院。愛丁堡大學法學院位於愛丁堡大學舊學院, 也就是大學最初的校址。
愛丁堡大學法學院靠近愛丁堡喬治廣場以及愛丁堡大學的主校區,距離愛丁堡城堡和皇家一英里也不遠。愛丁堡大學法學院座落於蘇格蘭的法律中心,靠近蘇格蘭議會大廈,也是蘇格蘭高等法院的所在地。
2010年,《衛報》將愛丁堡大學法學院列為英國排名第四的法學院,蘇格蘭第一。[1]
歷史
1707年,當 蘇格蘭王國和英格蘭王國合併成為大不列顛王國之時, 安妮女王在愛丁堡大學設立了公法和自然法的教席,第一任教師是Charles Erskine,正式創立了愛丁堡大學法學院。1722時,愛丁堡大學法學院已經有了四名教授,教授課程包括民法、 蘇格蘭法律與歷史 。
今天,愛丁堡大學法學院在羅馬法、歐洲法、犯罪學、商法、知識產權法、勞工法、國際法、比較法和人權法方面都有著較高的聲譽。
參考文獻
- ↑ University guide 2010: Law. The Guardian (London). 2009-05-12 [2010-05-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