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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bǔ ㄅㄨˇ。《說文解字》:"捕、取也。從手、甫聲。" 。《正字通》:"捕,逮捕也。逮者,人在而直追取之;捕者,人亡而當計捕之。 "。田長苗是甫之範式。手、甫兩範式疊加,依據線索苗頭而捉拿是捕之範式。

本義:捉、逮 。如:捕捉、捕獲、捕殺、巡捕、緝捕、捕風捉影

衍義:又用作姓 。

基本信息

中文名; 捕

外文名; catch;arrest, catch, seize

拼音; bǔ

五筆; RGEY(86);RSY(98)

四角號碼; 53027

統一碼; U+6355

倉頡; QIJB

筆順; 一丨一一丨フ一一丨丶

部首; 扌

四角碼; 53027

鄭碼; DFB

字級; 一級(常用)

注音; ㄅㄨˇ

字形源流

現在統一規範簡化為"捕"。

詳細釋義

<動>

(1) (形聲。從手,甫聲。捕的原始意義是追捕逃亡的奴隸。本義:捕捉,捉拿)

(2) 同本義 [catch;arrest]

捕,取也。--《說文》

遣吏分曹逐捕諸灌氏支屬。--《漢書·灌夫傳》

吏無追甫之苦。--《漢書·韓延壽傳》

變斗殺傷捕伍鄰。--《急就篇》

至高郵,制府檄下,幾以捕系死。--文天祥《指南錄·後序》

他郡國吏欲來捕亡人者,訟共禁弗予。--《史記·吳王濞列傳》

捕鼠不如狸狌。--《莊子·秋水》

捕影而視之。--《周髀算經》

武陵人捕魚為業。-- 晉·陶淵明《桃花源記》

捕者既不至。--清·梁啓超《譚嗣同傳》

而吾以捕蛇獨存。--唐·柳宗元《捕蛇者說》

(3) 又如:捕魚;捕快(舊時官府中專事捉拿強盜的差役);捕書(清代地方衙門掌管捕捉罪犯的書吏);捕生(捕捉野生動物)

(4) 追尋,搜尋 [seek]

而抄捕南海館之報忽至。-- 清·梁啓超《譚嗣同傳》

詔使孺卿逐捕。--《漢書·李廣蘇建傳》

(5) 又如:捕援(索求推舉)

〈名〉

(1) 舊時衙門擔任緝捕的差役 [policeman]。如:捕廳(稱州、縣官署的輔佐官,如縣丞、典史、吏目等。多負責緝捕盜匪);捕頭(巡捕的頭目)

(2) 姓

常用詞組

捕處 捕房 捕風弄月 捕風捉影 捕獲 捕快 捕撈 捕獵 捕拿 捕殺 捕食 捕鼠 捕役 捕捉

【捕風捉影】 bǔ fēng zhuō yǐng

比喻說話或做事時沒有可靠可信的根據。而是用似是而非的跡象做依據。

〖例句〗毫無根據地說人家貪污,純屬捕風捉影。

【捕獲】 #bǔhuò 捉到;逮住。

〖例句〗那個持刀行兇的歹徒已被捕獲。

【捕食】(動物)捕取食物。

方言集匯

1.粵語:bou6

2.客家話:[梅州腔] pu5 [海陸豐腔] pu6 pu3 [客英字典] pu5 [沙頭角腔] pu3 [東莞腔] pu5 [寶安腔] pu3 [客語拼音字彙] pu3 [台灣四縣腔] pu5 pu3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卯集中】【手字部】捕 ·康熙筆畫:11 ·部外筆畫:7

《唐韻》《正韻》薄故切《集韻》《韻會》蒲故切,$音步。《說文》取也。《增韻》擒捉也。

又其人在而直追取之曰逮。其人亡而討捕之曰捕。《前漢·灌夫傳》遣吏分曹逐捕。

又《韓延壽傳》吏無追捕之苦。

又姓。漢捕巡。

又《集韻》方遇切,音付。擊取也。與搏同。

說文解字

【卷十二】【手部】捕

取也。從手甫聲。薄故切

說文解字注 (捕) 取也。此與搏義別。從手。甫聲。薄故切。五部。[1]

參考文獻

  1. , 360國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