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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榜 [jiē bǎng] 亦作「揭牓 」。張貼文告。[1]
《宣和遺事》後集:「 康王 與 耿南仲 連銜揭榜,召兵勤王。」《明史·太祖紀一》:「揭榜禁剽掠。有卒違令,斬以徇,軍中肅然。」《續資治通鑑·宋欽宗靖康元年》:「﹝ 師道 ﹞揭牓沿道,言 種少保 領西兵百萬來。」
張貼考試錄取名單。
宋 孫奕 《履齋示兒編·文說·聲畫押韻貴乎審》:「先生見卷子上書『盡』字作『盡』,必欲擯斥……云:明日揭牓,有喧傳以為場屋取得箇尺二秀才,則吾輩將胡顏?」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科場·甲辰科首題》:「今 山陰 朱相公 主甲辰試,首題為『不知命』章。初命題即約同事,必三段平做,不失題貌,始可掄元……既揭榜,則元卷殊不然。」
目錄
參考文獻
- ↑ 經典寓言故事和尚揭榜搜狗問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