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法國內生產總值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收入法國內生產總值表是一個專有名詞。
中國文字是歷史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1]。也是至今通行的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世界上還沒有任何一種文字像漢字這樣經久不衰。 從甲骨文發展到今天的漢字,已經有數千年的歷史。文字的發展經過了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隸書[2]、草書、楷書、行書等書體演變。
名詞解釋
收入法國內生產總值表反映了各產業部門收入法增加值和國內生產總值的收入要素構成情況。本表主欄與生產法國內生產總值表完全一致,賓欄按照增加值及其收入構成項目分列。收入法是從生產過程形成收入的角度,反映生產活動最終成果的方法。按照這種核算方法,增加值由勞動者報酬、生產稅淨額、固定資產折舊和營業盈餘四個部分組成。國民經濟各行業收入法增加值之和等於收入法國內生產總值。
收入法國內生產總值表的計算
計算公式為:
產業部門增加值=勞動者報酬+生產稅淨額+固定資產折舊+營業盈餘
國內生產總值=∑各產業部門收入法增加值
收入法國內生產總值表相關術語解釋
1.勞動者報酬
勞動者報酬指勞動者從事生產活動應獲得的全部報酬,既包括貨幣形式的報酬,也包括實物形式的報酬。主要包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單位為其員工交納的社會保險費、補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行政事業單位職工的離退休金、單位為其員工提供的雇員股票期權及其他各種形式的報酬和福利等。個體經濟活動中自雇者的勞動者報酬和營業盈餘不易區分,在實際核算中按一定比例進行劃分。核算勞動者報酬時,要注意區分實物形式的勞動者報酬與中間消耗。生產單位為了生產能正常進行而為勞動者提供的貨物和服務,屬於中間投入,不屬於勞動者報酬。如果生產單位向從事生產活動的勞動者提供的貨物和服務可以滿足勞動者在工作之外的需要,那麼這部分貨物和服務就屬於勞動者的實物報酬。
2.生產稅淨額
生產稅淨額指生產稅減生產補貼後的差額。其中,生產稅指政府對生產單位從事生產、銷售和經營活動,以及因從事生產活動使用某些生產要素(如固定資產和土地等)所徵收的各種稅收、附加費和其他規費。生產稅分為產品稅和其他生產稅,產品稅主要有:增值稅、消費稅、進口關稅、出口稅等;其他生產稅主要有: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生產補貼則相反,它是政府為影響生產單位的生產、銷售及定價等生產活動而對其提供的無償支付,包括農業生產補貼、政策虧損補貼、進口補貼等。生產補貼作為負生產稅處理。
3.固定資產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指由於自然退化、正常淘汰或損耗而導致的固定資產價值下降,用以代表固定資產通過生產過程被轉移到其產出中的價值。各類企業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折舊,一般按當期計提的折舊費核算;不計提折舊的單位,如政府機關、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以及居民住房的固定資產折舊,應按照統一規定虛擬計算。原則上,固定資產折舊應按照固定資產的重臵價值計算。
4.營業盈餘
營業盈餘指常住單位創造的增加值扣除勞動者報酬、生產稅淨額和固定資產折舊後的餘額。
參考文獻
- ↑ 中國發現距今8000多年的古老文字,考古專家:中華文明再添三千年,搜狐,2022-08-12
- ↑ 書法|詳解隸書發展的歷史,搜狐,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