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是自治區人民政府主管交通運輸的政府職能部門,廳機關內設16個處室(改革後)和8個未設黨委的事業單位,下轄自治區交通建設管理局、公路管理局、道路運輸管理局、路政管理局、地方海事局、交通運輸工程質量監督局、公路工程造價[1]管理局7個職能局,交通職業技術學院1個事業單位和新疆交通投資有限責任公司1個企業,主要承擔全區國省幹線、國邊防、農村和專用公路的建、管、養、運,公路、水運的發展規劃、市場監管,以及國際道路運輸管理等12個方面的職能職責,所屬副廳級單位3個、縣(處)級單位101個、科級單位238個,行業指導15個地州市和98個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廳直屬單位共計3.95萬人(在職1.52萬人、離退休1.51萬人、聘用制收費員9049人)。全廳共有黨組織(黨組)1042個 ,黨委(黨組)332個;設黨委43個、黨組289個、黨支部(總支)710個,現有中共黨員11286名。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承擔公路運輸樞紐總體規劃審批。參與擬訂交通物流業發展戰略與規劃。
(三)承擔自治區道路、水路交通運輸綜合管理及其市場監管工作。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准入制度、技術規範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承擔國際道路運輸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四)指導地方海事工作。指導管轄水域內河船舶、漁船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和監督管理等工作。指導內河船舶船員管理工作。監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責任認定。
(五)負責提出交通運輸廳系統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並監督管理,協調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擬訂公路、水路有關收費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交通運輸行業價格。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維護交通建設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制定公路、水運工程建設有關制度和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管轄交通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監督管理、市場准入、竣工驗收和質量監督等工作。組織制定公路工程[2]補充性造價依據和計價依據。
(七)負責國省道及管轄範圍內專用公路的建設、養護、管理,依法保護公路路產路權。監督指導貨運車輛超限治理工作。負責管轄收費公路管理及公路聯網收費的組織協調和監管工作。指導地方公路建設、管理、養護、運營工作。
(八)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培育交通運輸市場、交通建設市場,負責培育和管理公路養護市場。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九)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運行監測和應急處置協調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布交通運輸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廳系統應急處置工作。
(十)制定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承擔交通科技項目管理,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攻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組織交通運輸行業統計、運行分析工作。貫徹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起草相關地方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標準化協調工作。
(十一)監督指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法制宣傳、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監督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職業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開展國際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及利用外資工作。
(十二)完成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廳黨委、廳機關日常工作事務;承擔文電、會議、政務公開、信息、檔案、機關財務、安全保衛、信訪、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組織交通運輸發展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指導行業體制改革工作;指導監督自治區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自治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設;指導和監督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承擔廳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三、綜合規劃處
組織擬訂自治區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收費公路的收費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負責自治區公路運輸樞紐總體規劃審批,指導樞紐場站建設;負責公路工程設計審核工作;承擔自治區經營性收費公路管理工作;負責權限內交通運輸建設項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和後期評價工作;負責自治區交通運輸行業統計、運行分析及其信息工作。
四、運輸管理處
參與編制道路運輸發展規劃,擬訂道路運輸、水運、城市公共交通、城市軌道交通有關政策、制度和運營服務規範並監督實施;參與有關交通物流的政策研究;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跨省區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跨地(州、市)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負責國際道路運輸審批及對外聯絡有關事務;參與編制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港(渡)口布局規劃;指導自治區船舶、船員管理工作;承擔船舶檢驗證書的核發、船舶檢驗機構資質的申報、覆核和船員培訓機構初審工作,指導和監督漁業船舶檢驗工作;指導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安全監督和信用管理工作。
五、安全監督處
擬訂並監督實施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政策;監督管理有關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會生產工作;指導廳屬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責任認定工作;指導道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標準化達標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反恐維穩工作。
六、建設管理處
負責交通運輸建設行業指導、市場准入、工程質量、市場管理、信用管理工作;擬訂交通運輸建設制度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維護公路建設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承擔管轄交通運輸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管轄交通運輸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審批和設計變更審核、上報、審批工作;負責組織管轄交通運輸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擬訂公路工程補充性造價依據和計價依據;指導交通運輸建設行業安全監督。
七、公路管理處
擬訂路政管理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許可工作;負責因搶險、防汛需要修築堤壩、壓縮或拓寬河床進行爆破作業及其他危及國省道、管轄範圍內專用公路、公路橋樑、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活動的許可;對永久性停止使用的公路辦理報廢手續;負責權限內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審批;負責專用公路改劃為省道、縣道或者鄉道的許可;負責管轄國省幹線公路、專用公路的運營管理、監督。
八、農村公路管理處
參與擬訂農村公路發展政策和發展規劃;指導自治區農村公路的建設、養護、監督檢查及其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自治區農村公路規劃的編制,編報、下達農村公路年度計劃;指導交通建設扶貧工作;指導農村公路信用體系建設。
九、財務處
負責管理部門預算資金、專項資金;負責管理交通運輸廳系統政府債務、預算績效、政府採購;負責基本建設項目決算批覆;管理和監督交通運輸廳系統國有資產;承擔交通運輸建設項目地方政府債券融資、吸引社會資本等有關財務工作;指導交通運輸系統財務會計工作。
十、審計處
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負責對交通運輸建設項目財務收支、竣工決算和專項資金運作進行審計;負責對交通運輸廳廳屬單位國有資產、財政財務收支、預算執行及績效進行審計;負責廳管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對社會審計機構在交通運輸廳系統從事審計業務的管理。
十一、基層黨建處
負責交通運輸廳系統黨建政策研究和黨內法規宣傳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廳廳屬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的政治、思想、作風建設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廳系統黨員幹部教育培訓和交通運輸行業職業教育;指導交通運輸廳系統意識形態工作;統籌交通運輸廳系統統戰、共青團、社團工作。
十二、科技信息處
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信息化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網絡安全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科技項目管理、重大交通科技信息項目的組織實施及其成果鑑定、推廣應用工作;擬訂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標準、質量和計量等技術政策;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標準化協調工作。
十三、人事處
負責交通運輸廳系統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交通運輸廳系統幹部管理、幹部監督和機構編制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管理交通運輸廳系統人事勞動等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廳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交通運輸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評價、 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十四、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工作。
十五、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負責機關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十六、交通工會
負責交通運輸系統工會工作;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建設管理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管理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
新疆交通科學研究院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規劃勘察設計研究院
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12月15日,被確定為「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
參考文獻
- ↑ 公路工程造價的分類,你清楚嗎?,搜狐,2022-09-09
- ↑ 公路工程需要具備哪些資質,搜狐,202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