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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業的市政府工作部門[1],為正處級,與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教育局共有八個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負責對全市各級各類教育進行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組織教育執法檢查,監管全市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的辦學行為。
(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發展戰略,編制地方各類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全市教育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
(三)統籌規劃、宏觀管理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和社區教育工作;指導全市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協調部、省屬高校與地方的有關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及科研改革等工作。
(四)負責職業中學、職業中專設立、變更、撤銷的審核、報批工作和非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設立、變更、撤銷的審批工作;研究制定民辦教育辦學政策,負責市區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廣告的備案工作,負責對市區非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涉外教育機構的審核、報批工作。
(五)研究起草全市教育經費籌措、經費使用管理、教育收費等方面的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市屬學校建設投資計劃;負責制定和實施教育公共服務購買方案;對直屬單位的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審計;指導全市學校後勤改革工作;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
(六) 統籌管理、指導全市各類學歷教育招生工作,編制市區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地方中等專業學校年度招生計劃。
(七)指導、管理全市學歷教育考試、考核工作;負責全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其他有關教育考試的管理工作。
(八)宏觀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安全、國防教育[2]和青少年科普、環保、人防、信息技術應用、校外教育等工作;協調、指導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九)統籌管理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工作;指導全市教育行政幹部和教師的培訓、進修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才和知識分子工作;統籌管理全市教師資格認定和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工作;統籌全市教師市級以上評選表彰工作。
(十)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外事工作及港澳台事務;負責全市外籍教師聘請、管理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負責全市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的有關工作;指導全市對外教育服務貿易和對口支援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提出指導性意見;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統戰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領導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工會、共青團和婦委會工作;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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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無錫市人民政府機構 ,無錫市人民政府
- ↑ 關於國防教育,這些知識你必須知道! ,搜狐,2018-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