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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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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袍是清朝皇帝的禮服之一,是皇帝在朝賀和祭祀活動時穿的服裝。朝袍的基本款式是上衣、下裳相連的長袍相配而成,通身繡三十四條金龍,兩袖各繡金龍一,披領繡金龍二。另配箭袖和披領,二者是清代朝服的顯著特色。此外清代服飾制度還規定,穿不同的服裝,要與不同的冠帽如朝服冠、吉服冠、常服冠、行服冠相應,且腰間都要系相應的腰帶,穿朝服系朝服帶、穿吉服時系吉服帶等。

簡介

在清代中,朝袍通常指皇帝用於在登基、大婚、萬壽聖節、元旦、冬至、祭天、祭地等重大典禮和祭祀活動時所穿的幾大類禮儀服飾。根據不同的季節,又有四季適用的皮、棉、夾、單、紗多種質地,顏色也並不是只有人們普遍認為的明黃色一種,而是有明黃、紅、藍和月白(淺藍)四種顏色。按清朝《大清會典》規定,皇帝的朝服一般"色用明黃",還用於御殿朝賀及地壇祭地、先農壇和祭太廟等場合。至於其他顏色朝服的穿用,則在祭天和天壇祈谷時用藍色,日壇朝日用紅色,月壇夕月時用月白色,即淺色藍。此外,朝袍的基本款式是上衣、下裳相連的長袍相配而成,通身繡三十四條金龍,兩袖各繡金龍一,披領繡金龍二。另配箭袖和披領,二者是清代朝服的顯著特色。此外清代服飾制度還規定,穿不同的服裝,要與不同的冠帽如朝服冠、吉服冠、常服冠、行服冠相應,且腰間都要系相應的腰"帶",穿朝服系朝服帶、穿吉服時系吉服帶等。

評價

製作一件朝袍耗時兩年,4條正龍繡在朝袍最顯要的位置--前胸、後背和兩肩,4條行龍在前後衣襟下擺部位,這樣前後望去都是5條龍,這寓意着九五至尊。此外,龍袍在龍紋之間還繡以五彩雲紋、蝙蝠紋、十二章紋等吉祥圖案。五彩雲紋是龍袍上不可缺少的裝飾圖案,既表現祥瑞之兆又起襯托作用。紅色蝙蝠紋即紅蝠,其發音與"洪福"相同,也是龍袍上常用的裝飾圖案。在龍袍下擺排列着代表深海的曲線,被稱為水腳,水腳上裝飾有波濤翻卷的海浪,挺立的岩石,這種紋樣被稱為"海水江崖",寓意福山壽海。製作一件朝袍須要依禮部定式,或是皇帝命題由內務府畫師繪製重彩工筆小樣,交總管太監呈皇帝御覽,或經內務府大臣直接審閱後連同批准件送發江寧(南京)、蘇州、杭州三處織造司分織。江寧織造負責的御用彩織錦緞,蘇州織造的綾、綢、錦緞、紗、羅、緙絲、刺繡及杭州織造處織造的御用袍服、絲綾、杭綢等。三織造織成匹料後再送交裁作、繡作、衣作,刺繡由如意館畫工設計彩色小樣,經審後,按成品尺寸放大着色發交內務府和江南織造衙門所屬的繡作進行生產。完成後陸路進京,如後宮所用則經水運進京。期間用繡工近500人,繡金工40餘人,畫樣過粉10餘人,合計近千人。如由一人刺繡則要用2年零5個月才能完工,在此期間內,穿衣人的體態甚至已發生了變化,聰明的工匠於是在織造階段就在面料邊緣留下了足夠的改動空間。[1]

參考文獻

  1. 朝袍搜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