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贊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李贊元(1613~1699),字匡侯,號素園,別號遯叟,世居平和之侯山(今小溪鎮西林村),明崇禎八年(1635)進縣學,清順治四年(1647)中舉人,出仕後,累升至河北道參議。贊元任過職的地方,都留有良好的政績。當時,河北為九省通衢,號稱難治,而贊元為地方裁革陋規,澄清民間苛擾,深得河北人民的稱頌。 贊元洞察時弊,不願混跡-污吏之間,於清康熙十四年(1675),毅然告老歸田。時因福建兵亂未寧,他僑寓南京,直至逝世,前後達25年。此間,他摒絕官場應酬,每天和當地名士飲酒賦詩,以著述為樂。著有《文鈔集》、《出門吟》、《遯園草》、《悔齋詩集》、《又新集》、《遠遊草》、《怡老篇》、《紀年稿》等,這些著作大都是為表達自己立身處世之道而作。 贊元詩、文造詣皆深。顧彩的《李素園先生文集序》,認為古人詩之不能養文,猶文之不能兼詩,舉李、杜不以文傳,曾、王不以詩鳴為例,而稱讚元之詩文兼優。序中說:「嗟夫,李、杜、曾、王分道揚鑣於千載之上,先生不難以一人兼之」。杜浚的《李匡侯出門吟序》則把贊元之五言詩與王維、孟浩然相提並論,並且列舉福建歷代名詩人而逐一加以評比,認為閩之詩人幾乎無以倫比。序中還說;「閩海山水人物之奇,得此詩伯而無遺恨矣!」 贊元歲至耄耋,身心活躍猶如壯年,清康熙三十八年冬,晨起,無疾而卒,享年87歲。 [以上內容由"vv"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