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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華
中國工程院院士
出生 1913年6月24日
上海市
逝世 1997年03月11日
國籍 中國
職業 教育科研工作者
知名作品 《石油化工技術經濟》

林華(1913年6月24日-1997年03月11日),原名顧森,出生於上海,化工專家[1] ,中國科技工作的組織領導者之一,中國工程院院士 [2]

1936年畢業於上海光華大學化學系。1940-1943年任延安自然科學院教員、玻璃廠廠長。1943-1944年任陝甘寧軍工局延安玻璃、陶瓷廠工程師。1944-1945年任西北鐵廠廠長。1946-1956年任大連化學廠副廠長,東北財經委員會工礦處幹部,吉林化工區負責人,東北工業部化工局副局長,兼瀋陽化工研究院院長。194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56-1960年任化工部技術司長,兼北京化工研究院院長。1960-1976年任蘭州化學公司副經理兼總工程師。1976-1978年任輕工部進口辦公室主任。1978-1980年任國家科委二局局長。1981-1982年任國家計委副主任。1983-1997年國家計委諮詢組副組長,全國六、七屆政協委員。1994年當選為中國工程院院士。1997年在北京逝世。

林華組建中國化工科研隊伍及創辦第一個石油化工科研機構,倡導並組織開展石油化工科研,組織改造蘭州化學工業公司成為中國第一個石油化工基地,不斷推進中國石油化學工業發展。後期他參與中國三大共生金屬礦及大西南水利資源開發利用工程的調研、決策和實施。

人物生平

1913年6月24日,林華,原名顧森,出生於上海一個老同盟會會員軍人家庭,原籍江蘇無錫。

1936年,畢業於上海光華大學(今華東師範大學)化學系,獲畢業論文最優獎,被授予理學士學位,後就職於上海植物油廠。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他隨遷到重慶植物油廠工作,在上海、重慶,他目睹國民黨政府貪污腐敗,消極抗戰,十分氣憤,深知要抗日救國,必須參加革命。

1940年,經何穆介紹,到重慶紅岩村第十八集團軍重慶辦事處工作,更名林華。同年11月,前往延安,在自然科學院化學系任教員。

1941年初,林華接受了製造玻璃的任務。他不畏困難,創造條件,先後生產出玻璃、耐酸陶瓷、耐火材料等,有力地支援了抗日戰爭,在1943年陝甘寧邊區職工代表大會上,受到毛主席、朱總司令的親切接見,並被授予甲等勞動英雄稱號。

1945年初,林華奉調到瓦窯堡籌建西北鐵廠,並任廠長,直到1945年日本侵略軍無條件投降。1945年10月,林華離開瓦窯堡到東北。

1946年末,到大連,任大連化學廠副廠長。

1947年,他參加了中國共產黨。同年,調往哈爾濱東北財經委員會(後改為東北工業部)工礦處工作。

1948年4月,吉林解放,林華任吉林化工區負責人。在半年多時間裡,他一面組織群眾恢復生產,一面開始繪製建設發展化工區的藍圖。1948年11月初,瀋陽解放後,林華奉命接收瀋陽、錦州等地的化工企業,開始進行更大範圍的恢復生產和改造工作。與此同時,林華根據東北工業部的指示,組織籌建東北化學公司,後定名東北化工局,任副局長。

1949年,根據林華建議,成立了東北化工局研究室和化工設計處,為建設吉林化工區、恢復發展東北化學工業生產提供技術服務。

1950年,林華對鞍山、本溪、撫順、大連等鋼廠生產的煤焦油綜合利用問題提出規劃設想,以後通過科研、設計和建設,得到落實。

1951年初,林華作為姚依林團長率領的第一個中國赴蘇貿易代表團成員,參加蘇聯援助中國建設的"156項"的談判,其中有4項建在吉林化工區。

1954年6月至1956年6月,林華奉派到蘇聯學習,並深入到烏克蘭有機化工廠、氮肥廠,俄羅斯合成橡膠廠等車間、工段以及有關科研機構考察、訪問,調查了解工藝技術、企業管理、科研開發等情況。所學知識在以後從事化工生產、科研開發中得到運用。

1956年,化學工業部成立,林華任化工部技術司司長兼瀋陽化工研究院院長,經常到瀋陽化工研究院主持研究方向的討論和研究計劃的制訂。1956年到1958年,在瀋陽化工研究院的基出上,分別成立了北京、天津、上海、瀋陽4個化工研究院,林華兼任北京化工研究院院長。

在此期間,林華積極從事外事活動。1956年10月,林華先後到匈牙利、民主德國參加經互會專業會議;1959年,任中蘇化工科技合作代表團團長,赴莫斯科商談合作計劃,參與十二年科技規劃中蘇會談,隨後到羅馬尼亞參觀研究院、所和工廠。

1960年,林華調蘭州化學工業公司工作,先後任合成橡膠廠副廠長、公司副經理兼總工程師。當時蘭州缺電、缺原材料,廣大職工克服重重困難,避免了化肥廠、合成橡膠廠全面停工的危險。為了從根本上改變蘭州化學工業公司的生產面貌,林華經過調查研究,提出蘭州化學工業要從以煤為原料轉為以石油為原料的建議,得到公司黨政領導和職工的支持。這樣,從1961年開始,蘭州化學工業公司生產開始向石油化工轉變。

1962年6月,林華擔任國家科委組織的石油化工考察團團長,在西歐六國進行4個多月考察,回國後,周恩來總理聽取了他的匯報。同年11月,作為貿易代表團顧問,林華又到瑞士、意大利再次考察石油化工企業,並商談從聯邦德國等引進石化裝置事宜。以後經周總理批准,引進了12套裝置,其中5套石化裝置建在蘭州化學工業公司,使該公司終於改造成中國第一個石油化工基地。

70年代初,輕工業部受國家委託建設幾個石油化工廠,生產合成纖維和塑料用原料。

1976年,林華奉調任輕工業部進口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這批石油化工廠的建設。

1978年,林華調國家科委二局任局長,負責能源、原材料方面的科技組織工作。他協助國家科委主任方毅組織協調攀枝花釩鈦磁鐵礦、金川鎳礦、包頭稀土鐵礦三大共生礦的開發和綜合利用工作,取得很大成績。同時,林華積極支持新型化學建材的研究開發工作,促進了它的發展,使產品逐漸應用到工業和人民生活等方面。在國家科委工作期間,林華先後4次到美國考察科研工作、塑料建材、鹽湖開發和再生能源開發,參加了有關專業會議;到聯邦德國考察釩的提煉、應用以及鈦白粉和煉銅新技術。每次出國考察回來,林華都結合國情提出建議和工作部署,使外國技術經驗得到應用。

1981年,林華調任國家計委任副主任,分管原材料工業建設計劃工作。

1982年底,他退居二線。在這10多年中,他還多次組織水利、水電專家調查黃河上游、烏江、瀾滄江以及四川三江水能源情況,提出辦水電,開發資源,發展西南、西北經濟的建議,推動了一批大、中、小型電站建設,為開發西北、西南作出了貢獻。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科研綜述

在延安創建了玻璃、陶瓷、耐火材料工業,對軍工作出很大貢獻,獲陝甘寧邊區甲等勞動英雄稱號;組織恢復和發展東北化學工業,制定了吉林化工發展規劃;組建我國第一個石油化工生產基地蘭化公司;組建金山、遼化、天津、長壽等石油化纖廠;組織參與攀枝花、金川、包頭等三大共生礦的開發建設和綜合利用,組織考察西北、西南水電資源。

化工生產

1943年初,為了擴大玻璃生產,並解決煉鐵用耐火材料的急需,邊區軍工局所屬橋兒溝陶瓷廠成為玻璃陶瓷廠,林華任該廠工程師。1年內,他和該廠同仁製成了生產硫酸、鹽酸、硝酸、濃縮硫酸和無煙火藥用的成套陶瓷設備,有力地支援了抗日戰爭。

1945年初,林華到瓦窯堡西北鐵廠任廠長,負責組織採煤、煉焦,建煉鐵高爐。僅半年,開採出煤炭,高爐也建了一半。正在大家日夜奮戰建廠時,傳來了抗日戰爭勝利的喜訊,林華奉命結束了瓦窯堡的工作,參加了由劉鼎率領的軍工局幹部隊出發去東北工作。林華一行在赴東北途中,因戰爭影響,幾經周折,至1946年末才到達大連。在任大連化學廠副廠長時,他用了半年多時間,組織恢復了硝酸和硫酸生產。

1947年,林華在東北經濟委員會工礦處與張定一一起考察雞西礦務局各煤礦、電廠及哈爾濱各工廠,促進恢復與發展生產。為解決這些廠礦缺乏銅材問題,他們還去吉林天寶山銅礦蹲點,組織招募工人,恢復了銅礦生產。

1948年4月,吉林解放,林華奉命到吉林化工區工作。當時化工區東部原日偽吉林電氣化學株式會社有殘存的洗煤廠、38孔煉焦爐和大型電石爐爐殼;西部原日軍軍部所屬油化廠有未建成的甲醇裝置造氣爐。化工區內的設備均被蘇聯軍隊運走,廠房、宿舍被國民黨軍隊破壞燒毀,化工區一片廢墟。林華住在老工人家裡,宣傳自力更生恢復生產的政策,共商招集工人、獻納器材等大計。流散職工聞訊歸來。他們依靠從哈爾濱運來的幾車皮玉米,解決了職工吃飯問題。通過招聘技術人員和老工人,建立了工廠管理機構。半年時間,職工增加到800人。結束了10多年亡國奴生活的職工們,人人勤奮工作,情緒高漲,日以繼夜,很快恢復了電石、黃磷兩個車間的生產。

林華在恢復吉林化工區生產的同時,積極進行調查研究。他深刻感受到吉林化工區自然和經濟條件很好,東西長20多公里,南北寬3-5公里,有公路,有鐵路專用線;流過化工區的松花江,水量充沛,水質好,水溫低,很適合化工生產之用;松花江上游有豐滿水電站,有殘存兩台7萬千瓦機組,修復後可發電。總之,在這裡發展化工生產,有很好的條件。為此,林華多次提出發展化工生產的設想和建議。

1948年11月,林華奉命帶領吉化職工80餘人到瀋陽接收了瀋陽化工廠、瀋陽油漆廠、瀋陽油脂廠,接着又接收了位於遼寧西部的錦州合成油廠、錦西化工廠、葫蘆島硫酸廠。在林華的組織領導下,吉林、遼寧地區的化工廠先後恢復了生產,不僅支援了解放戰爭,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大發展奠定了基礎。

石油化工

早在50年代,林華就注意到石油化工工業是新興工業,許多發達國家競相發展;也注意到國內有關各方都在努力爭取發展石油工業,從而可能給石油化工生產提供原料。為此,他很早就把石油化工科研工作視為重點來抓。

他在擔任瀋陽化工研究院院長期間,在安排無機鹽、化學肥料、染料、塗料、農藥等科研工作的同時,安排了乙烯制環氧乙烷、乙烯制聚乙烯、天然氣甲烷利用、塑料、合成纖維、合成橡膠等科研工作,為日後發展石油化工科研工作打下了基礎。

1956年,瀋陽化工研究院有機化工及合成材料部分遷到北京,建立北京化工研究院,林華任化工部技術司司長兼北京化工研究院院長,致力於把北京化工研究院建成為石油化工專業研究機構。在他的倡導下,又安排了石油裂解分離、聚乙烯、聚丙烯、乙丙橡膠、順丁橡膠等科研課題,使北京化工研究院逐步形成了石油化工科研體系。

林華認為,要推動石油化工發展,不但要搞好科研工作,還要到企業去實踐。他考慮蘭州化學工業公司在"156項"榜上有名,有較好的技術基礎;同時,附近有蘭州煉油廠,可以提供發展石油化工的原料。在林華的請求下,經化工部批准,1960年11月,他到蘭州化學工業公司工作,任副經理兼總工程師。當時,蘭州化學工業處境十分困難,缺煤、缺糧食酒精,使化肥廠、合成橡膠廠瀕臨停產危險。由於缺糧,1.5萬名職工吃不飽飯,許多人生病,技術人員要求調走。林華認為,要扭轉被動局面,根本措施是要把以煤和糧食酒精為原料改變為以石油或石油產品為原料。為此,他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訂規劃。

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發展石油化工的規劃報告,求得各方面的支持。

二是進行思想發動和培訓幹部。

1961年底,公司召開首屆技術人員代表大會,他號召大家勒緊褲帶,闖過難關,積極向石油化工生產轉軌。通過會議,有力地調動了技術人員的積極性。與此同時,他倡導舉辦了一系列石油化工講座,組織教師團講授石油化工產品生產原理、工藝流程等,歷時3年,培養出200多名技術骨幹。

三是強化石油化工科研工作。

在林華倡導下,在原蘭州化學工業公司設計研究院的基礎上,分別成立蘭州化學工業公司研究院和第五設計院,一次安排近40項石油化工科研開發課題,分別進行科研和設計工作。1961年底,蘭州化學工業公司建設了一套以蘭州煉油廠煉廠氣為原料的年產5000噸乙烯的管式裂解裝置。由於煉廠氣供應不穩定,不能順利進行生產。林華又組織科研設計人員,在這套裝置上進行了以輕油為原料的裂解試驗,取得成功後,於1962年下半年完成了裝置的技術改造。之後又應用北京化工研究院科研成果,將油吸收分離裂解氣改為深度冷凍分離裂解氣,提高了乙烯、丙烯的收得率,節約能耗,降低了成本。這套裝置經過技術改造後,乙烯年產量增加到2.2萬噸,同時,深冷分離裂解氣技術更臻成熟,後來還推廣到了其他類似工廠。

四是引進技術裝置。

要發展石油化工,除了依靠國內力量外,還要及時引進國外裝置。1962年6月,林華率國家科委組織的石油化工考察團到法國、英國、荷蘭、比利時、瑞士、意大利等國考察石油化工工業,回國後經周恩來總理批准,決定引進12套生產裝置,其中5套包括3.6萬噸/年乙烯砂子爐、3.45萬噸/年高壓聚乙烯、0.5萬噸/年聚丙烯、1萬噸/年聚丙烯腈及0.8萬噸/年腈綸、0.33萬噸/年丙綸,建在蘭化。1965年,這些裝置破土動工,排除了"文化大革命"的種種干擾,陸續建成投產。這些裝置的"龍頭",按照林華的意見引進了砂子裂解爐,主要因它能使用原油、柴油為原料,技術較易掌握,適合當時國情。1974年至1976年,為增加乙烯產量,蘭州化學工業公司在掌握了技術的基礎上,又自行設計建設了第二套砂子裂解爐,促進了蘭州化學工業公司石油化工生產的發展。1984年,各方面情況有了很大變化,林華又積極推動在蘭州化學工業公司引進了先進的8萬噸乙烯/年的毫秒爐。建成投產後,經中國石化總公司顧問委員會技術組現場檢查,各項指標為國內外各種爐型之首。1992年,中國石化總公司批准擴建毫秒爐為16萬噸乙烯/年,並相應改造和擴建配套設備。

五是改變合成氨原料路線。

蘭州化學工業公司化肥廠合成氨原以煤為原料進行生產,由於煤供應不足,生產不能正常進行。針對這個問題,林華組織研究、設計人員,利用乙烯裝置分離出的甲烷氫和合成粗甲醇的吹出氣為原料,進行常壓催化部分氧化制合成氨原料氣的試驗。小試、中試完成後,設計、建設了年產1萬噸合成氨裝置,成本比用煤為原料降低39%。與此同時,林華又安排研究院進行重油常壓氣化制合成氨原料氣的試驗,通過完善和改進,將造氣爐處理重油能力由原設計400千克/時提高到1200千克/時;不僅可以使用重油,還可以使用閃蒸重油和石油氣等多種原料。重油氣化制合成氨原料氣試驗成功,不僅為蘭州化學工業公司合成氨生產拓寬了原料來源,還為國內其他工廠提供了技術經驗。

由於抓了以上工作,蘭州化學工業公司生產日益發展,經濟效益顯著提高

資源利用

四川攀枝花釩鈦磁鐵礦、甘肅金川鎳礦、內蒙古包頭稀土鐵礦都是中國大型共生礦。限於技術和資金,初期開採時只提煉其中的一部分金屬,而使其他共生金屬棄之於尾礦或廢渣。1977年,方毅任國家科委主任後,對三大共生礦的綜合利用十分重視,提到重要的議事日程。林華作為國家科委二局負責人,積極協助方毅抓好這方面的工作。

攀鋼搞綜合利用之初,安排了六大流程、幾十個課題進行試驗研究,攤子鋪得過大,力量不夠集中。林華組織二局同志與冶金部協商,決定縮短戰線,集中力量,首先在四川西昌410試驗廠重點進行1萬噸/年迴轉窯直接還原電爐熔化分離煉鋼新流程試驗。1988年,經過鑑定,轉為正常生產,成本可以承受,而釩和鈦的回收率大大高於舊流程,為進一步建設10萬噸級工業試驗裝置提供了技術。在鈦的利用方面,採用氯化法、硫酸法並舉分離鈦,到1980年建成品位為48%的鈦精礦5萬噸/年的選礦裝置,後又擴建鈦精礦10萬噸/年選礦裝置,生產的鈦礦供江蘇鎮江、四川重慶等地鈦白粉廠生產鈦白粉用。在釩的利用方面,在攀鋼建設霧化法提煉裝置,每年副產含10%五氧化二釩的釩渣8萬噸。其中2萬噸用來生產純五氧化二釩,其餘部分供應遼寧錦州鐵合金廠及四川峨嵋鐵合金廠提取五氧化二釩。關於金川鎳礦的綜合利用,當時金川有色金屬公司技術經濟基礎薄弱,工作中困難很多。根據方毅同志指示,國家科委決定給予支持,具體工作由林華組織進行。1979年,國家科委給金川有色金屬公司投資1990萬元,僅一年就建成貴金屬回收、鑽回收和4000平方米的科研樓3個工程,並隨之開展由全國50多個科研設計院所參加的科技攻關會戰。從1980年至1990年,方毅、林華每年都要到金川有色金屬公司參加科技會議,同公司職工一道,檢查科研項目進展情況,安排次年科研工作。經過金川公司職工的艱苦努力,10年間進行了460項專題研究,取得148項重大成果,"金川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獲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金川公司除生產鎳、銅外,還能回收鈷、鉑、金、銀、餓、銥、鈀、銠等貴金屬。通過綜合利用礦產資源,金川公司由虧變盈。改革開放14年,全公司累計完成總產值67億元,實現利稅30億元,通過科技進步增加的效益占總效益的45%以上;產量由原來的年產6000噸,增加到1982年的2萬噸,之後又進一步擴建改造為4萬噸/年。

包頭稀土磁鐵礦的綜合利用,在聶榮臻任國家科委主任期間就給予支持,開展了稀土金屬的提煉工作。林華任國家科委二局局長之後,繼續推動了這項工作的開展。80年代初,包頭鋼鐵公司建成品位為60%~68%年產2萬噸稀土金屬礦選礦場,並研究成功釹、釤分離工藝,生產出釹、釤供煉油、玻璃、陶瓷、農業等行業應用。1982年,在甘肅稀土公司建成6000噸/年稀土生產線,成為全國最大的稀土生產廠,稀土金屬回收率達85%以上。

1986年,林華率領中國水電學會、能源研究會、國土學會及水利經濟學會的30多位專家學者考察團,對黃河上游青海龍羊峽、甘肅劉家峽、寧夏青銅峽等地區的水能及各種工業礦產資源利用進行綜合考察,向黨中央、國務院寫出報告,提出建設開發工作的建議。龍羊峽水電站全部建成發電,水庫容量為270億立方米,發電能力為125萬千瓦,不僅保障甘肅蘭州、寧夏地區免遭水災,還為開發利用這些地區的鋁、鉛、鋅資源提供了豐富的電力。

1987年,林華又率領上述學會的專家組成考察團考察了烏江流域水能資源,包括白龍頭水電站洪家渡壩址,在建的54萬千瓦東風水電站,已經建成的烏江渡水電站、40萬千瓦索風營水電站、200萬千瓦構皮灘水電站、80萬千瓦思林水電站壩址、80萬千瓦沙沱水電站、120萬千瓦彭水水電站壩址、大溪口水電站等等。上述已建、在建和將建水電站總容量達860萬千瓦。鑑於開發烏江流域水能資源工作量大,管理分散,考察團會同貴州省人民政府共同向黨中央、國務院寫出報告,建議成立烏江水電開發公司。經過幾年準備,烏江水電開發公司於1992年6月成立,為多方集資開發水電奠定了基礎。烏江流域水能資源的逐步開發,有力地促進了這一地區磷、煤、鋼鐵等工業的發展。1988年,林華又率領專家、學者組成的考察團,考察了瀾滄江中下游在建水電設施、昆明鋼廠、雲南磷肥廠及無鈉洗衣粉廠;對擬建的年產18萬噸黃磷和120萬噸重過磷酸鈣基地進行了論證;對雲南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進行了探討。最後,考察團向黨中央、國務院寫了報告。林華認為雲南水能資源十分豐富,但要開發利用,力量不夠,主張多方集資,合力開發。為此他還和有關領導積極參加協調,促成能源部、國家能源投資公司、廣東省、四川省四方集資,集中力量,共同開發容量為420萬千瓦的小灣水電站。1992年春,國家批准了這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着手建設。

1989年,林華再次率領專家學者組成的考察團對金沙江、雅礱江、大渡河(以上簡稱三江)地區以水能為主的綜合考察,附帶考察了泯江、嘉陵江、青衣江地區。通過考察,他們了解到四川省可開發水能達9260萬千瓦,居全國各省、區之冠。四川省缺電嚴重,煤炭缺乏,但卻一直計劃建設火電廠。考察團通過考察和論證,形成了三點共識:(一)四川省電力工業應以發展水電為主;(二)應加強安寧河大橋水庫電站建設前期準備工作,以便於1993年開始進行大面積施工;(三)川、滇、黔三省水電資源開發利用可達1.9億千瓦,開發利用條件好,淹沒土地少,地區人口少,造價低,水電勘查設計施工力量強,經驗豐富。為此,考察團在向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報告中建議,西南發展電力工業應以水電為主,華北地區以火電為主,南北呼應,解決中國經濟建設所需電力。這個報告得到中央有關部委重視。能源部在此基礎上,邀請水電專家進行專題研究,於1992年寫出"建設西南水電能源基地戰略研究報告",為中國西電東送提出了新思路。

主要論著

發表學術論文數10篇,專著2本。

科研獲獎

多次獲得國家及省部級獎勵,"順丁橡膠、丁烯氧化脫氫制丁二烯"獲1986年國家科技進步獎特等獎[3]

榮譽表彰

1994年當選為中國工程院院士。

社會任職

重要任職

1988.04 - 1993.03。第七屆全國政協, 全國政協委員

1983.06 - 1988.04,第六屆全國政協, 全國政協委員

學術任職

北京化工研究院, 院長[4]

人物評價

林華在恢復東北工業和創建發展中石油化學工業的工作中成績顯著。

參考來源

  1. 林華 ,孝愛網
  2. 林華 ,中國工程院
  3. 林華 石油化工專家 中國工程院院士 ,科技世界網, 2014-12-03
  4. 林華 ,黨政機關網, 2003-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