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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是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江西省投資公司和江西華贛企業有限公司基礎上組建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國有獨資公司,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權的政府投資主體和國有資產經營主體,公司的經營範圍是江西省基礎設施、基礎產業項目的投資建設以及支柱產業、高技術產業項目的投資與開發,現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直接監管,截至2007年年底,公司總資產達170多億元,淨資產60多億元[1]。
主要職責
省投資公司是省政府投資主體,是省政府授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資產經營主體。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經營管理公司資本金、財政預算基本建設有償使用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及預算外管理的電力「兩金」、郵電基金、能交基金、大化肥獎券等政府專項基金,並使其保值增值、滾動發展。
(二)按照省經濟發展規劃,對基礎產業、支柱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等社會、經濟效益好的建設項目進行參股、控股投資,引導國內外資金參與項目建設。
(三)積極探索和開拓融資渠道,培育優質企業上市,為投資企業爭取國家計劃發行的企業債券,採取多種方式為重點建設項目籌集資金。
(四)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明晰項目投資產權,先例股權項目的控股和參股管理權,加強資本運營,確保投資收益;加強債權項目監管,保證本息回收。
(五)加強控股企業的管理,健全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2]三會制度,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強化對控股企業的財務監管。
(六)積極參與市場競爭, 加強與各種經濟成份的經濟組織的合作, 充分發揮投資導向作用;積極盤活存量資產,讓國有資產流動增值。
(七)承辦省政府、省計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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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江西投資集團收購江西能源集團66.67%股權,清科研究中心,2020-01-02
- ↑ 監事會成員如何產生?監事會的職能是什麼? ,搜狐,2018-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