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銀行業協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江西省銀行業協會前身為江西省銀行同業公會,成立於1999年11月12日,經江西銀監局批准,2005年4月更名為江西省銀行業協會。協會是江西省銀行業自律[1]組織,是在江西省民政廳登記註冊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其主管單位是江西銀監局。
協會簡介
江西省銀行業協會前身為江西省銀行同業公會,成立於1999年11月12日,經江西銀監局批准,2005年4月更名為江西省銀行業協會。協會是江西省銀行業自律組織,是在江西省民政廳登記註冊的非營利性[2]社會團體法人,其主管單位是江西銀監局。凡經銀行批准在江西省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均可申請加入協會成為會員。協會以促進會員單位實現共同利益為宗旨。截至2007年7月,江西省銀行業協會共有17家會員單位,分別是:國家開發銀行江西省分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江西省分行、中國工商銀行江西省分行、中國農業銀行江西省分行、中國建設銀行江西分行、中國銀行江西分行、交通銀行南昌分行、招商銀行南昌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南昌分行、興業銀行南昌分行、南昌市商業銀行、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江西郵政儲匯局、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南昌辦事處、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南昌辦事處、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南昌辦事處、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南昌辦事處。
組織架構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每個會員享有一個投票權。協會設理事會,理事會為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協會設監事會,由監事長一名、監事若干名組成,理事不得兼任監事。協會設秘書處,為協會日常辦事機構。協會設會長、專職副會長、秘書長、專職副秘書長各一名。
宗旨
協會以促進會員單位實現共同利益為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經濟金融方針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認真履行自律、維權、協調、服務職能,維護銀行業合法權益,維護銀行業市場秩序,提高銀行業從業人員素質,提高為會員服務的水平,促進銀行業的健康發展,在支持江西省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參考文獻
- ↑ 加強行業自律 是關鍵,搜狐,2018-11-07
- ↑ 「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區別在哪?小編整理好了,搜狐,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