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山南新區管理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淮南市山南新區管理委員會,根據《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山南新區開發建設的決定》(淮發〔2008〕29號)和市編委《關于山南新區管理委員會機構編制問題的通知》(淮編〔2008〕6號)精神,成立淮南市山南新區管理委員會,為市政府派出機構,同時為市山南新區建設領導[1]小組的辦事機構,正處級規格,代表市政府負責山南新區的建設與管理。山南新區工委履行市委賦予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制定新區總體開發建設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方案,制定實施山南新區的經濟發展和建設管理等規定。
(三)行使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項目的市級管理權(上級機關另有規定的除外),負責新區內建設項目的審批、核准,並報市直部門備案或由市直部門派出機構行使相關職能。
(四)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負責新區內項目規劃、工程建設和建築市場管理,兼顧人民防空要求,欠責新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負責《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核發申報。
(五)制定新區土地總體開發計劃和年度土地供應計劃,欠責新區內建設用地報批和土地儲備實施。協調土地徵收和拆遷安置工作,提出並上報土地供應的具體方案,負責《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核發申報。
(六)負責新區環境保護規劃的編制和報批,協同有關部門審核和審批新區內的環保設計和工程。
(七)協助有關部門負責新區的房地產市場管理,負責辦理新區範圍內商品房銷售審核、契稅徵收等相關手續。
(八)欠責新區財政預決算、稅收及非稅收入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新區內的審計監督工作。
(九)負責制定新區招商合作、投融資及產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新區的人事管理工作,配合有關單位做好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
(十一)管理新區對外經濟合作,依法辦理新區的涉外事務。
(十二)負責新區公用設施及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設施的規劃,協同有關單位進行項目建設。
(十三)指導、協調、監督有關部門設立在新區的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的工作。
(十四)負責籌辦淮南市山南新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督辦領導小組會議決議的落實,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任務。
(十五)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它職權。
視頻
淮南市山南新區管理委員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高新區(山南新區)召開幹部大會,淮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2019-04-04
- ↑ 如何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搜狐,2019-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