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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卦 |
漸(jiàn)卦是《易經》六十四卦的第五十三卦,此卦由山下風上組成。漸是1:3卦的卦名,是漸卦的代號。「漸」(jiàn),慢慢地,一點一點地:逐漸。1:3卦的主卦是艮卦,卦象是山,特性是被動和阻止;客卦是巽卦,卦象是風,特性是順從。主方像山一樣靜止不動,阻止游移不定的客方,而客方則順從形勢,逐漸變化狀態。 卦辭的「漸:女歸,吉,利貞」,是說作為循序漸進的《漸》卦,它有如同女子出嫁一樣,如能按照女子出嫁程序那樣一步一步走,那就很吉祥,也宜於貞正。左圖中,紅色表示當位的爻,天藍色表示不當位的爻,箭頭表示有應。
簡介
爻辭的「鴻漸於干,小子厲;有言,無咎」,這一爻,我們固然不能說它是一個殘缺不全的句子,但卻容易造成誤會。比如說一些人便將 「鴻漸於干,小子厲」理解為「鴻雁飛起來逐漸前進到水涯旁邊,落伍離群,顯得不安;象徵着年幼無知的孩子有危難」。實際上,這一爻的前半句要完整,應該寫成「鴻漸於干,君子吉,小子厲」。如其不然,《漸》卦本身象徵着吉祥;鴻鳥又落到它應該去的涯岸水邊,那又何來「厲」一辭呢?這裡的「厲」,它只能說此爻對「小子」「厲」,它如同《遯》卦的「好遯,君子吉」一語。這一爻的上半句是說鴻鳥漸漸飛到它常去覓食的涯岸水邊,這很吉祥,但這只能對君子吉,對「小子」也即小人就凶厲了。下半句是說由 於鴻鳥漸漸地飛到它應該去的地方,自然遭到一些人的「有言」攻擊,但「 有言」歸有言,鴻鳥飛到它應該去的地方,這將會是無災禍的。這裡的「有言」,頗有些《鼎》卦的「鼎有實,我仇有疾」的用法。
評價
爻辭的「鴻漸於陸,其羽可為儀,吉」,可以說這是一個不成功的爻辭:此爻為「吉」,與《漸》的卦義倒也吻合,無可非議;鴻鳥羽毛可作禮品,也當吉祥,亦無可非議;但此爻卻用鴻鳥漸漸地飛落到它不該去的大土山上,而且其羽毛被人獵取,這於人「吉」,對於漸漸的飛鴻來說,卻非「吉」兆。這一爻辭,其作者突出於類似「九五」爻的「鴻漸於陵」而又「終莫之勝」的動機,但此爻辭卻並不周全。此爻要改一下,當改為「鴻 漸於陸,終仍漸於干、磐、木,無咎;其說(脫)羽可為儀,吉」。即是說鴻鳥漸漸地飛落到它不該去的大土山上,但它終究還是要漸漸地飛到涯岸水邊或樹杈之上,因為那是覓食和棲息的地方;在土山上撿回鴻鳥脫落下來的羽毛,把它當作為賀儀奠禮,這很吉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