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地方稅務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滁州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下設11個科室、1個信息中心和5個分局,管轄天長市地稅局、明光市地稅局、來安縣地稅局、全椒縣地稅局、定遠縣地稅局、鳳陽縣地稅局等六個縣(市)局。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擔負着營業稅、資源稅、個人所得稅、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1]、房產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煙葉稅等11個稅種和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水利建設基金、地方教育附加、教育附加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障費等11項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等職責。
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滁州市稅務局舉行掛牌儀式,標誌着原滁州市國家稅務局、滁州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機構概況
滁州市地方稅務局自機構成立以來,先後被授予安徽省第七屆、第八屆文明單位,2008年又被推薦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2005年,榮獲省委、省政府、省軍區表彰的「擁軍優屬模範單位」稱號。2006年,被國家民政部表彰為「援建軍營圖書室,共建學習型軍營」先進單位。2003-2008年,連續六年被市直工委授予「先進機關黨委」稱號。三次被市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表彰為「信訪工作責任目標管理優秀市直單位」。2008年,榮獲中組部授予的「幹部人事檔案工作目標管理一級單位」。2005-2009年,連續五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為「機關效能建設先進集體」。
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
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和全省地方稅收的總體規劃 , 研究制定本地區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編報、分配本地區地方稅收收入計劃 , 組織各項地方稅收收入。負責本地區地方稅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導本地區地方稅收業務。
負責社會保險費、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等基金 ( 費 ) 的徵收管理。
監督檢查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本地區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地方稅務行政複議[2]和訴訟工作。
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負責本系統財務經費、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
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負責本系統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開展稅收理論與政策的調查研究 , 組織稅收宣傳。
承辦省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市局對市以下地方稅務系統實行垂直管理。
視頻
滁州市地方稅務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印花稅最詳解讀:什麼是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搜狐,2018-11-08
- ↑ 申請行政複議的注意事項 ,搜狐,2018-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