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城鄉建設方面法律、法規[2],起草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提高城鎮化質量。組織開展新型城鎮化戰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鎮化工作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實新型城鎮化發展有關政策。
(三)負責推進綠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綠色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擬訂住房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四)指導全市建築活動,組織實施建築工程和有關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組織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五)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六)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建築工程(含燃氣、供熱)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擬訂建築業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組織或參與建築工程(含燃氣、供熱)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築揚塵污染防治綜合協調工作。
(七)負責擬訂城市勘察、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工程抗震設防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市城鄉建設抗震防災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消防設計、施工圖審查和標準設計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安全鑑定市場監管和行業管理。參與或組織審查大中型工程及重要項目的論證、規劃、選址、可行性研究,組織審查大中型建築工程、燃氣、供熱工程初步設計。
(八)負責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負責美麗鄉村建設和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鄉村振興和小城鎮人居生態環境改善相關工作。
(九)負責擬訂全市房地產行業的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制定全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房屋經紀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住房信息系統(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登記工作。
(十)負責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擬訂全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全市人才安居政策制定及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省、市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
(十一)深化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直管公房管理體制改革和經營管理工作。負責直管公房資產的監督管理和租金標準測算。
(十二)負責全市物業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制定物業管理相關政策,擬訂物業服務行業發展規劃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物業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繳存、使用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物業公共部分以及共用設施交付工作。負責住宅裝飾裝修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組織編制全市城鄉建設與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維護計劃並監督執行。負責提報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及維護預算計劃。負責城市基礎設施綜合配套費徵收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燃氣、供熱行業的監督管理,擬訂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統籌協調。負責城鄉建設工程檔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指導區縣城鄉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擬訂城市更新範圍,制定城市更新年度實施計劃,負責全市城市更新項目的協調推進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和徵收評估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歷史建築保護管理利用和城市雕塑建設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群眾工作。負責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依法履行本部門業務領域內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職責,同步指導相關黨建工作。
(十七)牽頭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項目招商,協助做好客商考察市政設施等投資環境的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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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漯河市簡介 ,漯河政府網
- ↑ 城鄉建設法律法規體系 ,豆丁網,2013-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