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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標(明朝人物)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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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標(明朝人物)太原人,明天啟(1621—1627)舉人,身份任華州知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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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內容

從政為民,雷厲風行,超群出眾,果斷處置奸徒豪強,大小官吏,莫敢冒犯;頒布發行印票,革新政治,裁減受理詞訟冗員;削減多餘公差,僅用州衙站班皂隸,負責按照印票催糧。如此以來,既無一項苛刻限制,又未責罰一人,老百姓卻踴躍封糧納稅。他曾題寫一副楹聯:「竭一點為民心,直做將去,任勞任怨任謗;除幾件蠹騷事,公聽其來,從天從命從人。」後晉升為 鞏昌府貳尹。

北魏華太和十一年(487年)置華州,治李潤堡(今陝西蒲城縣東北)。永平三年(510年),華州移治華陰縣(當時的華陰縣治所在今陝西大荔縣)。轄境相當於今陝西省黃河以西,黃龍縣以南,蒲城縣、華縣及以東,華山以北地區。 西魏廢帝三年(554年)改華州為同州,治鄭縣(今陝西華州),華州領華山郡白水郡。 隋朝時,開皇三年(583)廢華山郡,大業三年(607)廢華州。義寧元年(617)割京兆郡之鄭縣、華陰,復置華山郡。 唐朝時,武德元年(618)改華山郡為華州,割雍州渭南縣來屬,武德五年(622)渭南縣復隸雍州。垂拱元年(685)割同州下邽縣(今臨渭區渭河以北)來屬,華州轄鄭縣、華陰(包括潼關)、下邽3縣,州治在鄭縣。垂拱二年(686)改華州為太州,神龍元年(705)復華州舊名,天寶元年(742)華州改為華陰郡,乾元元年(758)復稱華州,上元二年(761)再次更名為太州,寶應元年(762)復華州舊稱,乾寧四年(897)華州升為興德府,天祐三年(906)又改為華州。唐時,鄭縣治所在今華縣城西,華州治所於永泰元年(765)後在今華縣城。 五代時,華州轄鄭縣、華陰、下邽。後周顯德三年(956),渭南縣改隸華州。 北宋時,天禧四年(1020)割同州蒲城縣來屬,屬於永興軍路,州治仍設在鄭縣,下轄鄭縣、下邽、華陰、蒲城、渭南。 金朝時,華州州治及所所轄縣與北宋同。 元朝時,鄭縣建制撤消,其境屬華州直轄。華州上屬陝西等處行中書省奉元路(治所在今西安市),下轄蒲城、華陰、渭南(包括下邽)3縣,州治在今華縣城。 明朝時,華州隸陝西等處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明初,轄華陰、蒲城、渭南,洪武七年(1374)商縣、洛南來屬。成化十三年(1477)商縣復升為商州,改洛南隸商州(治所在今商縣),嘉靖三十八年(1559),改渭南直隸西安府。華州州治在今華縣城。 清朝時,雍正三年(1725)前,華州屬陝西省西安府;雍正三年後,華州升為直隸州,轄蒲城、華陰、潼關3縣。乾隆元年(1736)以後,華州不再領縣,降為散州,屬陝西潼商道同州府(治所在今大荔縣)管轄。 中華民國時,民國二年(1913)2月,改華州為華縣,隸陝西省關中道,民國十六年(1927)全國撤道,直隸陝西省。民國二十八年(1939)屬陝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治所在今大荔縣),民國三十七年(1948)8月,於華縣設立陝西省第二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轄華縣、華陰、潼關、渭南、臨潼、藍田。 1949年5月以後,屬陝甘寧邊區政府渭南分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1950年5月,隸陝西省渭南分區專員公署。1956年10月,專員公署撤銷,華縣直隸陝西省。1959年1月,華縣與渭南、華陰、潼關合併,稱渭南縣,原華縣分設華州、高塘、金堆三個人民公社。1961年9月,恢復華縣建制,屬復設的渭南專員公署。1968年,隸渭南地區革命委員會。1980年屬渭南地區行政公署,2016年1月,華縣撤縣設區成為渭南市華州區。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