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民事之訴與爭訟程序法理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現代民事之訴與爭訟程序法理》,副標題:"訴·審·判"關係原理,作者:邵明 著,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成立於1955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成立的第一家大學出版社[1]。2009年獲首屆全國百佳圖書出版單位榮譽稱號,2017年和2021年連續兩屆再度獲中國出版政府獎先進出版單位獎,是中國最重要的高校教材和學術著作出版基地[2]。
內容簡介
「民事糾紛」因當事人行使「民事訴權」(其方式是「起訴」)進入「民事爭訟程序」接受法院審判,而成為「民事之訴或民事爭訟案件」。民事訴權是關於民事之訴的權利,解決民事之訴的程序即民事爭訟程序(包括初審程序、上訴審程序和再審程序)。
「訴·審·判」關係原理是:對原告的「訴」,經「必要的口頭辯論」,法院才能以「本案判決」作出應答。解決民事之訴應當遵循「對審原則」,其要件事實應當適用「嚴格證明程序」,在此基礎上作出「本案判決」,所以爭訟程序又稱「判決程序」。
作者介紹
邵明,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專職研究員。兼任學位中心專家、北京市司法局法律顧問、北京電視台科教節目中心特約法學專家等。
參考文獻
- ↑ 中國十大出版社-出版社品牌排行榜,買購網
- ↑ 人大出版社簡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