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之寶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皇帝之寶我國自秦代時起用玉石鐫刻成的印章,凡帝王天子使用的曰國璽,曰御寶,諸侯或官吏們使用的曰印,秩卑者使用的曰鈴記,其制度嚴明,秩序井然。[1]
清25寶排序
清二十五寶中共有兩方皇帝之寶。 其一,青玉質,交龍紐。據乾隆十三年上諭:「青玉皇帝之寶本清字篆文,傳自太宗文皇帝時。」則知此寶刻治於皇太極時。 璽文朱文。 制度規定其「以布詔敕」,皇帝登基、傳位、進士提名、大赦天下、頒布詔書等事皆鈐此寳。 其二,通高16.6cm,印面15.5×15.5cm。栴檀木質,盤龍紐。據《交泰殿寶譜》,此寶為作「以肅法駕」之用。但從清代檔案考察,在二十五寶中,此寶的使用頻率最高,鈐用範圍極廣,其他諸寶實無以相比。 璽文朱文,玉筋篆,左滿文,右漢文。 制度規定其「以肅法駕」,它是清代實際使用最多的一方御寶,皇帝頒詔,冊封皇后等儀式多用之。
清二十五寶璽
清「二十五寶」,是乾隆皇帝指定的代表國家政權的二十五方御用國寶的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