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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辦理 [ bǐng gōng bàn lǐ ]
=基礎釋義
秉:掌握,主持。公:公法。根據公道辦事。
詳細釋義
秉:掌握,主持。公:公法。根據公道辦事。
出處
清·李寶嘉《官場現形記》第五十七回:「本部院凡事秉公辦理,從不假手旁人。」
例句
1. 父親要求他要秉公辦理這件事。 2. 你一定要秉公辦理,不要把個人感情摻雜進去。 3. 法官審案,應秉公辦理,不能徇私枉法。
近義詞
公正無私 [ gōng zhèng wú sī ]
辦事公正,沒有私心。
反義詞
營私舞弊 [ yíng sī wǔ bì ]
營:謀求;舞:玩弄;弊:指壞事。因圖謀私利而玩弄欺騙手段做犯法的事。 營私作弊 [ yíng sī zuò bì ]
為謀私利而耍弄手段干違法亂紀的事。
成語接龍
理所必然 然荻讀書 書不盡言 言不及義 義憤填膺 膺籙受圖 圖文並茂 茂林修竹 竹籃打水 水土不服 服服貼貼[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