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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匯(exchange settlement/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是外匯結算的簡稱,是指外匯收入所有者將其外匯收入出售給外匯指定銀行,外匯指定銀行按一定匯率付給等值的本幣的行為,有強制結匯、意願結匯和限額結匯等多種形式。 結匯分為個人結匯與公司結匯兩種情況,可在銀行或網上銀行辦理,中國國內多家銀行都可以辦理。
二次結匯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當央行支付外匯儲備時,無論是用於購買國外資產或用於國外消費,還是購買國內資產或用於國內消費,外匯收入方得到外匯都可以找銀行結匯。因此,即使沒有劃撥,二次結匯也會發生。外匯局聲稱「外匯儲備資金必須在境外投資和運用,國內轉移時不能無償撥付,並且需要嚴格防止二次結匯」,但人民幣有離岸市場,境外主體收到外匯儲備也可以結匯。隨着資本項放開,境外主體也可以將收到的外匯儲備匯入國內結匯,或者把國外結匯後的人民幣匯入國內。因此,即使在境外運用,二次結匯也會發生。
劃撥的真正問題其實就在於劃撥本身。貨幣總量由銀行存款負債和央行紙幣負債構成,而形成原因是結匯和放貸。在去槓桿中,對外匯市場而言,對匯率壓力最小的情況是放貸產生的貨幣在歸還貸款的過程中相互消除而不是換取美元,但依然剩下一些貨幣對應外匯。由於商業銀行之前找了央行結匯,所以如今能做的就是從央行處購匯,或者直接使儲戶成為準備金存款的持有者。乍一看,央行只要把自己持有的外匯儲備給準備金存款的持有者,就完成任務了。但問題出現在價格上:外匯儲備和由結匯產生的準備金存款到底以怎樣的價格對應?
這就是我在《劃撥外匯儲備能否崩壞央行資產負債表》中討論的問題。外匯占款和準備金存款在央行結匯的時候同時等量產生,外匯占款是投放人民幣準備金存款的加總結果,但外匯儲備除了結匯產生的外匯外還有收益以及價值變動,所以目前已經是一個3.8萬億美元外匯儲備對應27萬億外匯占款的格局,因此上述準備金存款的持有者只能以7.1的價格兌換美元。如果劃撥外匯儲備,相當於人民銀行資產側減少外匯的時候沒有任何負債項的相應減少,即使在資產負債表上外匯占款不變,準備金存款也不變,但外匯儲備是確確實實地減少了。
劃撥外匯儲備沒有消除人民幣,而二次結匯則以市價(例如1美元兌換6.2人民幣)創造人民幣。因此,如果3.8萬億外匯儲備全部被劃撥,然後又二次結匯產生了23.5萬億人民幣,央行重新持有3.8萬匯儲備,那麼即使所有的貸款都有序地變成了相互的債權,隨貸款產生的存款全部消失,我們會發現對應3.8萬億外匯儲備的不會是27萬億外匯占款,而是50.5萬億外匯占款,這個時候的兌換價格就只能是13.3人民幣兌換1美元,央行穩定外匯市場的能力大幅削弱。
所以劃撥的根本問題不在於資金來源、資產負債表或者二次結匯,而在於劃撥本身沒有收回任何的人民幣或者其他能夠收回人民幣的資產(比如國債),從而導致的風險,是一種不在現在而在未來會發生的問題。不光是劃撥,消費或者缺乏流動性的投資也都會產生同樣的問題,其中投資雖然不影響帳面的資產金額,但流動性卻少了。當然會有人說,本來貨幣量就超過110萬億,如果紛紛擠兌美元,央行定然招架不住,何況銀行可以發放貸款創造更多人民幣去擠兌央行的美元。但我認為,並不能說央行無論如何也招架不住,就認為劃撥了央行的外匯儲備也無所謂。
外匯儲備和黃金的特點在於本國央行無法任意擴大數量。四大行即使全面技術性破產,由於有央行的流動性支持,永遠不會被擠提倒閉。只要央行資產側增持國債,負債側增計政府存款,國家財政發行國債獲得的「人民幣占款」就永遠可以劃撥出去。但外匯缺乏和黃金缺乏都不能通過本國央行記賬解決,前者需要外國央行的恩准,後者需要地球的配合。因此古往今來,外匯和黃金問題的結局一般都是本幣貶值或者放棄兌換。2008年金融危機中全球幾大央行的貨幣互換絕對不能被當作常態,真正的常態是1998年的亞洲各國遭遇的情景,沒有哪個國家能用本幣從聯儲互換到美元,他們的人民遭遇的只有苛刻的條件和傲慢的拒絕。(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