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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正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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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正春 | |
出生 |
1553年 福建福州 |
逝世 | 1626年 |
國籍 | 中國 |
別名 | 翁允樁,翁克生,翁兆震 |
職業 | 太子少保 |
知名作品 | 《南宮奏疏》、《青陽集》 |
翁正春(1553~1626年)初名允樁,字克生,金華人。生卒年均不詳,約明熹宗天啟中前後在世。明末縱游江湖。工詩,殊多哀厲之音,正春詩有《益齋存稿》—卷,《四庫總目》傳於世。 字兆震,侯官縣(今福州市區)人。明萬曆七年(1579年)舉人,任延平府教授,轉龍溪教諭。萬曆二十年(1592年)狀元及第,授翰林院修撰。歷春坊中允,主順天鄉試,進庶子,擢少詹事兼侍讀學士。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知貢舉,升禮部左侍郎,主持部事,充日講官。上「清君心,遵祖制,振國紀,信臣下,重賢才,慎財用,惜民命,重邊防」八箴,皇帝不予採納。又上疏議科場舞弊,反被劾徇私,奏請辭職,不許。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改吏部左侍郎,詹事府日講官。再以母老侍養告歸。天啟元年(1621年)起為禮部尚書,協理詹事府事,實錄副總裁。天啟四年(1624年),左副都御史楊漣疏劾魏忠賢,正春亦上疏揭發,被詰責,遭魏忠賢報復,再次疏請辭歸,獲准,加太子少保,賜傳車回里。卒諡「文簡」。有《南宮奏疏》及《青陽集》傳世。
人物簡介
翁正春(1553~1626年)
明末縱游江湖。工詩,殊多哀厲之音,正春詩有《益齋存稿》-卷,《四庫總目》傳於世。
字兆震,侯官縣(今福州市區)人。明萬曆七年(1579年)舉人,任延平府教授,轉龍溪教諭。萬曆二十年(1592年)狀元及第,授翰林院修撰。歷春坊中允,主順天鄉試,進庶子,擢少詹事兼侍讀學士。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知貢舉,升禮部左侍郎,主持部事,充日講官。上"清君心,遵祖制,振國紀,信臣下,重賢才,慎財用,惜民命,重邊防"八箴,皇帝不予採納。又上疏議科場舞弊,反被劾徇私,奏請辭職,不許。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改吏部左侍郎,詹事府日講官。再以母老侍養告歸。天啟元年(1621年)起為禮部尚書,協理詹事府事,實錄副總裁。天啟四年(1624年),左副都御史楊漣疏劾魏忠賢,正春亦上疏揭發,被詰責,遭魏忠賢報復,再次疏請辭歸,獲准,加太子少保,賜傳車回里。卒諡"文簡"。有《南宮奏疏》及《青陽集》傳世。
明史記載
翁正春,字兆震,侯官人。萬曆中,為龍溪教諭。二十年,擢進士第一,授修撰,累遷少詹事。三十八年九月,拜禮部左侍郎,代吳道南署部事。十一月,日有食之,正春極言闕失,不報。明年秋,萬壽節,正春獻八箴:曰清君心,遵祖制,振國紀,信臣僚,寶賢才,謹財用,恤民命,重邊防。帝不省。吉王翊鑾請封支子常源為郡王。正春言翊鑾之封在《宗籓條例》已定之後,其支庶宜止本爵。乃授鎮國將軍。王貴妃薨,久不卜葬,正春以為言。命偕中官往擇地,得吉。中官難以煩費,正春勃然曰:"貴妃誕育元良,他日國母也,奈何以天下儉乎?"奏上,報可。代王欲廢長子鼎渭,立次子鼎莎,朝議持二十餘年。正春集眾議上疏,鼎渭卒得立。琉球中山王遣使入貢,正春言:"中山已入於倭,今使臣多倭人,貢物多倭器,絕之便;否亦宜詔福建撫臣量留土物,毋俾入朝。"帝是之。
四十年,進士鄒之麟分校鄉試,私舉子童學賢,為御史馬孟禎等所發。正春議黜學賢,謫之麟,而不及主考官。給事中趙興邦、亓詩教因劾正春徇私。正春求去,不許。頃之,言官發湯賓尹、韓敬科場事。正春坐敬不謹,敬黨大恨。詩教復劾正春,正春疏辯,益求去。帝雖慰留,然自是不安其位。尋改吏部,掌詹事府,以侍養歸。天啟元年,起禮部尚書,協理詹事府事。抗論忤魏忠賢,被旨譙責。明年,御史趙胤昌希指劾之,正春再疏乞歸。帝以正春嘗為皇祖講官,特加太子少保,賜敕馳傳,異數也。時正春年逾七十,母百歲,率子孫奉觴上壽,鄉閭艷之。未幾,卒。崇禎初,諡文簡。
正春風度峻整,終日無狎語。倦不傾倚,暑不裸裎,目無流視。見者肅然。明一代,科目職官冠廷對者二人;鼐以典史,正春以教諭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