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咸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雍正元年(1723年)中癸卯科進士,乾隆十年(1745年)任巡視台灣監察禦史,並再重修編訂臺灣府志。該志逾一年成書稱《重修臺灣府志》,乾隆十二年(1747年)刊行(通稱《範志》)。
1747年,福建巡撫上奏朝廷1739年-1747年間同巡視臺灣戶科給事中「六十七」,在其歷任巡臺禦史除了養廉銀之外,強索各縣輪值供應。而巡臺出巡南北兩路,所有夫車等項均強加各縣措辦。又復濫准差拘,多留胥役,滋擾地方等語。因此,他以「積習相沿,因循滋弊」罪名被革職查辦。
目錄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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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熊學鵬 |
巡視台灣監察禦史(漢) 乾隆十年(1745年)上任 |
繼任: 白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