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馬爾姆廣場劫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諾馬爾姆廣場劫案(Norrmalmstorgsdramat)發生於1973年的瑞典斯德哥爾摩[1] ,是瑞典第一件通過電視現場直播的罪案。本案的主犯讓—埃里克·歐森是一名已經定罪,但向監獄請假外出的罪犯。他搶劫了一家銀行,劫持了四名人質。雖然警方最後用催淚彈等武器迫使兇手投降,但被劫持的人質產生了對兇手的同情。這起劫案中人質態度的戲劇性轉變引發了公眾的興趣,使本案被多次改編成電影和電視劇。
後續發展
歐森和歐洛弗森兩人都被起訴定罪並投入監獄,但歐洛弗森辯稱自己只是努力控制事態,並沒有協助歐森犯罪。之後,上訴法院撤銷了對歐洛弗森的判決。歐洛弗森和恩馬克後來見過幾面,兩家結為友人。歐洛弗森後來又實行了其他犯罪行為。
另一方面,歐森被判處10年監禁,在獄中收到了許多異性「崇拜者」寄來的信(但需注意的是,歐森並未像一些人所認為的那樣和人質訂婚)。出獄後,歐森曾逃避瑞典警察|Swedish police的追捕,於2006年重回警方視線。但那時,警方已經不再追查他的金融犯罪行為。
本案中被劫持的人質表現出對劫匪的同情,這種情結被瑞典犯罪學家尼爾斯·貝耶洛特|Nils Bejerot取名為斯德哥爾摩綜合徵。案發時這些人質雖然受到歐森的威脅,但他們並沒對警方或彼此產生敵意。
1996年,歐森和他的泰國妻子移居至該國東北部,2013年回到瑞典。2009年,他的自傳《斯德哥爾摩綜合徵》在瑞典出版。
流行文化
- 2003年瑞典電視電影《Norrmalmstorg (film)|諾馬爾姆廣場 (電影)|諾馬爾姆廣場》由本案改編而成。
- 2018年美國電影《斯德哥爾摩 (電影)|Stockholm (2018 film)|斯德哥爾摩》的劇情在本案的基礎上進行了處理。
劫案過程
讓—埃里克·歐森是一名武裝搶劫和暴力慣犯,16歲時就犯下了自己的第一起罪行。1973年8月23日,歐森告假離開監獄,前往斯德哥爾摩諾馬爾姆廣場|Norrmalmstorg的一家銀行,並實施搶劫。當地警方接到報案後趕往現場,兩名警察進入銀行,其中一人的手被歐森開火打傷。歐森要求另一名警察坐下並唱歌。之後,歐森劫持了四名人質,要求警方把他的朋友克拉克·歐洛弗森、300萬瑞典克朗、兩把槍、防彈背心、頭盔和車輛送到現場。
為了方便和歐森談判,政府批准警方帶歐洛弗森來到案發銀行。人質之一的克里斯蒂安·恩馬克稱她和歐森及歐洛弗森在一起「感到安全」,並害怕警方使用武力導致情勢升級。歐森和歐洛弗森擋住了用來存放人質的金庫。警方談判專家告訴他們可以駕車離開銀行,但必須把人質留下,不得帶走。
歐森打電話給時任瑞典首相奧洛夫·帕爾梅,放言將殺害人質。他抓住一名人質的脖子,人質高聲叫喊起來。第二天,人質恩馬克打給帕爾梅,稱帕爾梅的態度令她不悅,要求帕爾梅允許劫匪和人質離開。
歐洛弗森唱着歌在金庫里來回走動。8月26日,警方從金庫上方的公寓鑽了一個地洞,通過這個地洞拍攝了劫持人質的照片;歐洛弗森也兩次通過這個地洞射擊,後一次射擊擊中了一名警察的手和臉部。
歐森利用手中的武器威脅警方,若警方使用催淚彈,他將殺死所有人質;然而在8月28日,警方還是動用了催淚武器。投下半小時後,兩名劫匪投降。沒有留下終身傷害的人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