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奉義而行·論語》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論語
《論語》以一個人物,即孔子為中心描繪各種人物形象,這在中國古代典籍中是個首創。這些人物來自十分廣泛的社會階層,包括執政者、貴族、各種等級的官吏、軍隊首領、學者、隱士等。書中寫得最多的是同孔子關係最密切的弟子。
原文
[二·二十四]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
[四·十] 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四·十二] 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四·十六] 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六·四] 子華使於齊,冉子為其母請粟。子曰:「與之釜。」請益。曰:「與之庾。」冉子與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適齊也,乘肥馬,衣輕裘。吾聞之也: 君子周急不繼富。」
[六·十四] 子游為武城宰。子曰:「女得人焉耳乎?」曰:「有澹臺滅明者,行不由徑,非公事,未嘗至於偃之室也。」
[七·十二] 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十四·十三] 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賈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子曰:「其然,豈其然乎?」
[十五·十七] 子曰:「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難矣哉!」
[十五·十八] 子曰:「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
[十六·十一] 孔子曰:「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吾見其人矣,吾聞其語矣。隱居以求其志,行義以達其道。吾聞其語矣,未見其人也。」
[十七·二十三] 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義以為上。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
[十九·一] 子張曰:「士見危致命,見得思義,祭思敬,喪思哀,其可已矣。」
鑑賞
孔子把義規定為人的生活意義、和一切行為的根據所在,要求人們必須「行義以達其道」(《季氏》),平時要「義之與比」(《里仁》),就是說只同有義的人親近。孔子一再強調,義對於人生是至關重要的,君子要以義為根本,以禮實行它,用謙遜的言辭表達它,以忠誠的態度實現它(《衛靈公》)。在他看來,人的一生應當是行義的人生。
義在《論語》中是與具體的活動或行為相對而言的,是代表具體活動或行為所要實現的精神價值: 它表現為正義,公義,道義,原則等。他用是否有義來區別有道德的人與沒有道德的人,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里仁》)。喻是知道、明白的意思,這裡表示看到、關注。就是說一事當前,君子首先關注的是其中之義,即是否合於公義、原則,而小人則關注它是否對己有利。這裡孔子所說的利是指一己之私利,因為通觀《論語》,我們可以看到孔子從來沒有否定過國家之利、人民之利、社會之利。孔子這句話也不是反對人們追求私利,而是說君子不把私利放在首位,而是把道義、原則置於私利之上,只要不違反道義,人們也是可以、甚至應當謀求正當的私利。因此,孔子反對把功利作為人生的唯一的、最高的目的,他的「義以為上」的主張是要求人們把崇高的精神價值,把公義、道義作為人生的最高的目的,日常行事要合乎原則,不可苟且。
義在《論語》中常常表示正當性與恰當性,正如《中庸》所說「義者,宜也」。義也是為了達到一個目的而採取的正當手段和途徑,是人們做事的必由之路,行義就是為所當為,即不能不這樣做,不論其行為對個人的利益、前途、命運,甚至生命產生多麼嚴重的後果。從另一方面說,行義是不為所不當為,就是決不能那樣做,不論因此可能失去財富、地位等許多很吸引人的東西。這是實踐自己的道德責任和義務,是出於良心的需要。孔子不是一般地反對個人利益,但是他強調「見利思義」(《憲問》)、「見得思義」(《子張》),就是說你必須考慮一下,是不是可以得到這種利益,如果合乎道德規範(更不用說法律規定了),你完全可以接受,否則,你決不能抱有非分的企圖。孔子自己在可以得到富貴的機會面前的態度是「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述而》)。在物慾橫流的當今社會,孔子的這種態度尤其值得我們每一個人效法。
人的天性中有好利的傾向,孔子深知這一點,所以他說「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里仁》)。他看到人們在平時一事當前,往往都首先想到對自己有什麼好處。他清楚地意識到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或在重大關頭、關鍵時刻,要奉義而行是很不容易的,因此他提出「徙義」。「徙」表示遷移、接近,「徙義」就是「徙於義」,意為合乎義,即改變自私自利的傾向,以實際行動行義。孔子認為所謂「崇德」就是「主忠信,徙義」(《顏淵》),他自己平時最關注、最擔心的四件事情中,有一件就是「聞義不能徙」(《述而》)。可見,「徙義」是儒家道德修養的基本功夫。
義是孔子經常要求統治者做到的道德規範,他要求治國者「務民之義」(《雍也》),就是要致力於合乎人道的事情。義對於朝廷來說,就是要維護道義,從事正義的事業,不能為非作歹,損害百姓。他認為統治者只有為了高尚目的,奉義而行,才能贏得人民的擁護,所以他說:「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敬。」(《子路》)孟子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仁者無敵、得人心者得天下的思想。
對於普通人來說,孔子認為不論人們怎樣生活,都必須有某種意義,也就是說對社會,或他人,或對自己的進步有一種好處,使人生有一種價值。他對那種終日飽食,無所用心的人十分反感。為了激發這種人對生活的興趣和熱情,他說: 不是有下棋這樣的遊戲嗎?玩玩這個也比那種無所事事的生活強多了(《陽貨》)。還有一種人,看似與上述這種人不同,他們十分活躍,到處表現自己,「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即賣弄小聰明)」,在孔子看來,這也是一種庸俗無聊的趣味,他以為,對於染上這種毛病的人是很難辦的(以上見《衛靈公》)。
義代表了一個崇高的理想和目的,是致力於實行一種高尚的、神聖的事業,因此必定表現為一種極大的精神力量。《論語》正是這樣描繪君子的行義行為。一個人為了實行自己所信守之義,要不屈服於任何外界壓力,不論它是兇殘的暴力,還是世俗之見。對於暴力,孔子提出:「志士仁人,無求身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衛靈公》)他以為見義不為,是膽小鬼的表現(《為政》),而行義的人生是無畏的。
孔子義的觀念在《孟子》書中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它注重培育「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氣和不怕犧牲的豪傑精神。由於孔孟仁義思想的滋養,在中國形成了重民族大義和社會正義的傳統,各個朝代在重大歷史關頭湧現的志士仁人驚天地、泣鬼神的壯舉,就是這一偉大傳統的生動表現。[1]
孔子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公元前479年4月11日),子姓,孔氏,名丘,字仲尼,魯國陬邑(今山東曲阜)人,祖籍宋國(今河南),中國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學派創始人。孔子開創私人講學之風,倡導仁義禮智信。有弟子三千,其中賢人七十二。曾帶領部分弟子周遊列國十三年,晚年修訂六經(《詩》《書》《禮》《樂》《易》《春秋》)。去世後,其弟子及再傳弟子把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語錄和思想記錄下來,整理編成《論語》。該書被奉為儒家經典。[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