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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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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註疏》又稱《論語註疏解經》,是三國魏何晏集解,北宋邢昺的註疏,二十卷。《論語註疏》是十三經註疏中的一種,吸收了北宋以前人的注釋,保存了不少古注。
作品簡介
案何注皇疏皆以道家思想解論語,又於名物制度無所考訂,頗為學人所不滿。北宋時遂由朝廷於咸平二年(公元九九九年)命邢昺等人改作新疏。邢昺刪除皇疏之文,而歸向儒學本來之義理,又加名物制度之疏解,遠勝皇疏。其後此書成為論語之標準註疏。此書原依何注分為十卷,後析為二十卷,則是依論語篇數。傳本甚多。
《論語註疏》是十三經註疏中的一種。在朱熹《四書》流行以前,《論語》和《孝經》是人們初入學的讀物。《論語註疏》吸收了北宋以前人的注釋,如何晏等人《集解》所引諸家註解,因此這本書是幾個時代注家們的共同成果,保存了不少古注。
作品價值
隨着時代的發展,語言也在不斷地變化,有些詞語漸漸在常用語中消失了,有的詞語雖然沒有消失,但如今它的意思已經變化了。前一種情況,我們藉助學者們的研究可能會弄清楚其本來面目,但對於後一種情況,我們則很有可能失之於先入為主而產生誤解。如《論語·為政》「攻乎異端,斯害也已矣」中的「攻乎異端」很可能就被理解為「攻擊與自己觀點不同的人」。按照古注,「攻,治也。異端,謂諸子百家之書也。」顯然原來意思是研讀諸子之書。由此可見古注的糾偏糾誤實有助益。
《論語》是語錄體,是孔子的弟子們和弟子的弟子們在孔子或老師去世之後,共同討論編寫流傳下來的。原話都是在一定的情境中所說的,這個情境就相當於我們現在的語境,有時候失掉這個語境的背景知識,我們很難理解當時的意思。如《八佾篇》中:「子曰: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射不主皮」是什麼意思呢?原來,在古人那裡,舉行射禮有五個好處,一為和志,即調節人的注意力;二為和容,即修正人的儀態;三是主皮,即射的技術和結果;四為和頌,即符合當時舞蹈的節奏;五為興武,即展示尚武的精神。「射有五善焉,不但以中皮為善,亦兼取禮樂容節也。」如果僅僅是為了射中而射,那麼這個射禮的意義就不是很大了。可見單單地看一句話仍然不能較好地理解原意。
有些概念在今天,我們看的較為籠統,但在古人那裡,或者說在孔子及其弟子的話語情境裡,同一個詞可能有不同的意義。如「五常」中「義」這個概念。一般情況下,我們認為這是一種確定不移的概念,尤其是孟子說過,「羞惡之心,義之端也。」(《孟子·公孫丑上》)。但通過古注,我們發現在《論語》中,「義」尚在發展之中,如《為政篇》 「見義不為,無勇也。」以及《公冶長篇》:「子謂子產:『有君子之道四焉:……其使民也義。」古注中說,「義,宜也」。用「宜」來解釋「義」想必是強調一種時機的把握,是一個較為中性的詞,但逐漸被儒家強化,尤其是孔子說過「信近於義」(《學而》)、「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里仁》以及「君子喻於義」(《里仁》)這樣的話。「義」的地位逐漸上升,並進而成為「五常」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更有意思的是後來這個概念在朋友之間非常重要,朋友是要講義氣的,但在孔子那裡,維繫朋友關係的倫理主要是「信」。
《論語註疏》是十三經中的一種,經過精心地校勘,這些校勘也有助於我們澄清原來比較混淆的地方。如「子路曰:『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弊之而無憾。』」 (《公冶長》)這一段的標點很不好處理,經過阮元的校勘,舉了四條證據說明此句中的「輕」字屬於誤入。雖然今人仍有不同意見,但這樣的意見實有非常重要的參考價值。
按照訓詁學的傳統,古人註疏向來遵循「注不離經,疏不破注」的原則,人們對「增字解經」向來是非常忌諱的。這一原則一方面有利於避免臆說與生造,但另一方面也有辭費囉唆,甚至知錯不改的時候。如《述而篇》:「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王肅曰:「為,作也。不圖作《韶》樂至於此。此,齊。」《正義》再演繹為「言我不意度作《韶》樂乃至於此齊也」。然而這些都不如今人楊伯峻先生的解說來的簡潔明了,他說:「想不到欣賞音樂竟到了這種境界。」由此可見,古注和正義也有相當泥滯的地方。但是不管怎麼說,古注的優點還是很突出的。
儒家「十三經」是中國傳統文化中最重要的典籍,對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產生過巨大的影響。《十三經註疏》416卷,收錄儒家十三部經典以及漢至宋代經學家對十三經的註疏。「十三經」經文有過多種整理本,但其歷代註疏卻從未進行過系統全面的整理。此次出版的全新整理本《十三經註疏》以清阮元校刻本為基礎進行整理,整理工作包括三方面:校勘全面吸收了阮元《十三經註疏校勘記》和孫詒讓《十三經註疏校記》的成果。[1]
參考文獻
- ↑ 打造海南國學聖地 《論語正義》出版發行,新浪網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