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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漢字二級字 ,讀作zhū,形聲字,最早見於金文 。本義是譴責、責備;引申有殺戮,治罪,討伐,記述等意思。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誅

拼音; zhū

鄭碼; SMKO

筆順編號; 4531123

GBK; D6EF

五筆86; YRIY

倉頡; IVHJD

部首; 訁

筆畫數; 8

平水韻; 平聲七虞

字級; 二級字

繁體; 誅

統一碼; 基本區 U+8BDB

字形分析; 左右結構

四角; 3579₀

字源演變

誅,形聲字。從言,朱聲。言(訁)表意,表示用言語聲討;朱(zhū)表聲,朱指紅色有光明意,表示譴責、討伐是正大光明之事。形旁簡化。

本義是責備、譴責。引申為殺。字形序列中,1以"戈"為形符,會殺戮意,小篆等以"言"為形符,會責備意。《說文》:"銖,討也。"段玉裁注:"凡殺戮糾責皆是。"《論語·公冶長》:"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於予與何誅?"在此意為責備。《孟子·梁惠王下》:"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在此意為殺戮。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討也。從言朱聲。陟輸切

摺疊說文解字注 討也。

凡殺戮、糾責皆是。

從言。朱聲。陟輸切。

四部。

康熙字典

《唐韻》陟輸切《集韻》《韻會》追輸切,音株。《說文》討也。《廣雅》殺也。《書·胤征》以干先王之誅。《禮·月令》詰誅暴慢。注:誅者,戮其人。《前漢·法志》征暴誅悖,治之威也。《莊子·庚桑楚》為不善乎顯明之中者,人得而誅之,為不善乎幽暗之中者,鬼得而誅之。

又《釋名》罪及餘人曰誅。誅,株也。如株木根,枝葉盡落也。《周禮·秋官·司烜氏》軍旅修火禁,邦若屋誅,則為明竁焉。注:鄭司農雲:屋誅,謂夷三族。

又《易·雜卦》明夷誅也。注:誅,傷也。

又《晉語》小國敖,大國襲焉,曰誅。

又《玉篇》罰也。《禮·曲禮》以足蹙路馬芻有誅,齒路馬有誅。注:誅,罰也。

又《類篇》責也。《左傳·襄三十一年》誅求無時。注:誅,責也。《周禮·天官·大宰》誅以馭其過。疏:人有過失,非故為之者,則以言語責讓之。

又翦除也。《晉語》故以惠誅怨。注:誅,除也。《楚辭·卜居》寧誅鋤草茅,以力耕乎。《杜甫·嶽麓山道林二寺詩》傍此煙霞茅可誅。《正字通》翦茅為屋。借用誅字。

又葉之由切,音周。《華核·自責文》不敢違敕,懼速罪誅,冒承詔命,魂逝形留。

又葉株遇切,株去聲。《蔡邕·釋誨》下獲熏胥之辜,高受滅家之誅,前車已覆,襲軌而騖。[1]

參考文獻

  1. , 360國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