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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人物寶釵
男以女為室,女以男為家,男子成家立業,女子歸屬成室,嫁個或是知音或是疼愛尊重自己的好丈夫(雖然丈夫有時有點『壞』),擁有一個美好的家庭,吃穿用度不愁,自己能成為主婦,做個賢妻良母,相夫教子,這是千百年來每個有心女子的小康追求,為了和心愛的人終成眷屬,曾經有多少女兒『不知命也』而『遠父母兄弟』『有行』『于歸』!閨中女兒追求自己的終屬,這是亘古不變的,縱然現代社會人們的看法都很開通,但『家』這個社會細胞永遠是多少男女尤其是女兒們為之孜孜求索的。
讀者為什麼對寶釵這麼不理解或曲解呢?
《紅》的十二正釵里,王熙鳳算是如願以償,雖然賈璉是個『皮膚濫淫』的蠢物,只有巧姐一個女兒,但有賈母、王夫人的寵,自己又很能持家,她可以說是有個完滿的『家』,縱是後來『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莫哀』,那也是猜測,在前八十回沒看到。李紈次之,因為賈珠早喪而守寡,但有長輩們的疼愛(雖然個別的是表面上的),還有個將來的指望——賈蘭,所以從『家』的角度來說,李紈雖美中不足卻是有了終屬。探春雖然可能『一帆風雨路三千』而遠嫁,但她『才自精明志自高』,相信她會有個美好的姻緣。秦可卿雖是身家低微,卻嫁到了『溫柔富貴』的賈家寧府,深得族人的愛惜,死後的喪禮轟轟烈烈,她也算是『完』吧。比較悲慘的元春和迎春姐兩個,元春雖是貴妃,但是在『那不得見人的去處』,誰知道她怎麼樣呢?迎春更慘,『池塘一夜秋風冷,吹散芰荷紅玉影』,因賈赦的五千兩銀子,迎春便被賣嫁與『中山狼』,可憐『金閨花柳質,一載赴黃粱。』惜春和巧姐尚幼小、妙玉是『檻外之人』,所以她們姑且不論,而湘雲比較灑脫,似乎不太以『家』為念。
『家』未有、終身尚無着卻一直在孜孜追求的就是那紅樓兩朵花——牡丹花寶釵和芙蓉花黛玉。寶釵和黛玉都是知那時之『書』、達那時之『禮』的大家閨秀,她們都深知自己將來的『家』對自己的重要性,所以她們都在為自己能嫁個與自己『舉案齊眉』的夫婿而擔着心,懸着意,她倆每個人都以自己的方式為自己的將來在進行着試探,求索,牽腸掛肚!
細細讀《紅》,感覺寶釵似乎有了將來的着落,薛家進京的目的之一就是送寶釵待選皇家秀女,這是所謂得『人定』;當和寶玉『比通靈』時,她知道自己將來或許和寶玉在一起,這是所謂的『天緣』;無論是哪個,寶釵似乎都不滿意,因而不安心。
『人定』的皇宮大內,表面上有着無限的榮耀,但那是『不得見人的去處』,為了爭得皇恩和地位,爾虞我詐,相互傾軋,『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從個人的幸福着想,她根本就不願意去,然而對於皇家,她卻是毫無辦法的,雖是『人定』婚姻,卻唯有聽憑天命,寶釵是個孝順的好姑娘,很希望薛家復興,孝心和振興薛家的慾念還是驅使她有意進宮作秀女,將來一旦登天子堂成為皇妃,薛家有可能『雞犬升天』,再次發達,為了娘家的光復,寶釵是願意捨身進宮的。於是寶釵便不錯過任何良機。在寶釵看來,能進宮飛黃騰達的『終南捷徑』就是依靠賈元春,寶釵進京待選的時候,元春還是宮中的普通女史,但時來運轉,沒多久便被封為貴妃,深得『今上』的寵愛,元春的『得道』對賈府以及親戚們無疑是好事,對寶釵來講更是『升天』的『妙藥』,如果在元春那裡留下好的印象,似乎什麼問題都能迎刃而解。於是元春歸省便成了寶釵表現的絕好時機,她的那首題《凝暉鍾瑞匾額》應制詩極盡對皇家和元春的恭維、稱頌:
芳園築向帝城西,華日祥雲籠罩奇。
高柳喜遷鶯出谷,修篁時待鳳來儀。
文風已著宸游夕,孝化應隆歸省時。
睿藻仙才盈彩筆,自慚何敢再為辭?
首聯先是對皇家進行歌頌,皇家如『華日祥雲』一般『罩』着『築向帝城西』的『芳園』賈家,頷、頸和尾三聯直接對元春進行了讚頌,最後還自謙了一下,娘娘已是充盈了「睿藻仙才」,我等卻是極其愚鈍慚愧的,不『敢再為辭』了。
然而元春在命做詩的時候說過,『隨才之長短,亦暫吟成,不可因我微才所縛』,可是寶釵卻『自慚何敢再為辭?』『二十年來辨是非』,元春在皇家內廷的鬥爭中可以說身經百戰,經驗豐富,她馬上就看出寶釵的用心了,宮中的鬥爭使元春變得很冷酷,容不得任何人成為自己貴妃地位的衝擊者,在宮中最怕的是失去恩寵,年老色衰,而新人年輕美貌恰恰是自己失寵的原因,寶釵貌美有才且年輕,這恰是對元春的威脅,恰是元春之『忌』,所以元春絕不能讓寶釵進宮,雖然口中還滿是對寶釵的誇讚,內心已經在設計如何阻止寶釵進宮了。
在得到元春娘娘的誇獎後,寶釵以為進宮很有希望,她的心稍微放下一些,然而宮中的生活可能很不如意,或許得不到皇崇而被長期冷落,她設想着自己將來在宮裡的生活,可能如更香一樣淒冷寂寞,一時很難得不到皇恩天寵:
朝罷誰攜兩袖煙,琴邊衾里總無緣。
曉籌不用雞人報,五夜無煩侍女添。
焦首朝朝還暮暮,煎心日日復年年。
光陰荏苒須當惜,風雨陰晴任變遷。
宮中的地位是來之不易的,處位之人絕不希望更不允許任何人進行明目的或潛在的威脅,從這一點來說,元春對寶釵是排擠的,至於元春如何阻止了寶釵進宮讀者無從知道細節,《紅》沒有也不可能寫,但是寶釵最後是選秀落第了,正當寶釵憂愁着進入宮廷後生活可能幸福不多而艱辛不少的時候,從元春那裡來了暗示,在端陽節的賜禮中,寶釵的和寶玉的數量和規格相同,這分明是元春有意將寶釵配與寶玉,聰明的寶釵一下子就領悟了,在那萬重深宮中,女人尤其是后妃之間是相互排擠、相互傾軋的,她們不希望不允許對自己有威脅的人出現,哪怕是自己的姊妹,哪怕是萌芽的潛在的未形者,寶釵醒了,有元春的阻礙,自己不能進宮了,薛家的振興不可能寄希望於自己的入宮倚天了,寶釵的心灰了,寶釵的意冷了,她住在賈府的梨香院裡,賈府就是個小社會,和賈府的近來頻繁接觸,這次又遇到了元春的暗算,寶釵又一次深刻地體會到了世態的炎涼、人情的冷暖,看到了人的自私自利的醜態,原來自己涉世還是淺的,對別人報的希望還是很大的,『珍重芳姿晝掩門』,自暴自棄是懦弱行為,雖然『越發沒意思』,但是那個娘娘賜的『紅麝串』還要帶:
「我知道了娘娘的內心,但我還是感謝娘娘的恩,感謝你給我找了寶玉這個夫婿,其實何曾是你找的,世外高僧早就給了我『金鎖』,他們早就給我指定了寶玉,你的弟弟,這是天緣,娘娘您不過是充當了一回媒婆,不過還是謝謝,我要誠心地戴上您賜給的好看的『紅麝串』」。
女兒的婚姻不決定於自己,認了吧,既然『人定』入宮不能了,退而求其次,賈家也是不錯的門庭,尤其是榮府,賈政這一支更是可以,自家官高不說,還是皇親,而且親戚們都很有實力和勢力,嫁給寶玉,不僅自己的歸宿不錯,而且還能藉此復興娘家也未可知。寶釵畢竟是讀過書的人,又因為父親去世的早,母弱兄頑,聰明的寶釵過早地擔當了家務,造就了她的所謂的『世故圓滑』,憑着這些處事技能和處世基本功,寶釵便對這未來的婆家留心起來。
寶釵的本性就是穩重平和的,又有着一定的處事待人的經驗,所以『行為豁達,隨分從時』,言談得理,行止中規,很中賈母、王夫人的意,同時也得到了里外大小僕從們的『人緣兒』。
寶釵對大觀園裡的眾釵保持着友好、尊重和愛戴,她尊重李紈,理解李紈的悽苦;她喜歡理解黛玉的清高靈性,雖然總被黛玉嫉妒,不停地被打趣、嘲諷,但總是忍讓,友善待之,最終感動了黛玉,成了互剖金蘭語一對好姐妹;她喜歡湘雲的灑脫,尊重妙玉的清潔;惜春作畫時她曾經耐心詳細地指導過;她很讚賞探春,積極協助她持家;她關心貧女岫煙,對寶琴更是關愛備至,等等,所有這些,寶釵也贏得了同輩人的良好『口碑』!
寶釵既懂持家之理(她與探春的那番關於『朱子』、『姬子』的縱論),又有持家之道,她以榮府的親戚的身份,雖然如鳳姐所說的那樣『拿定了主意』,但並非『不干己事不張口,一問搖頭三不知』,她對榮府和大觀園裡的事務除了冷眼旁觀之外也適當地參與,『時寶釵小惠全大體』,在探春持家『興利除宿弊』的時候,她就制定了一系列的具體措施,使探春的『大政方針』得以順利實施,由此寶釵和探春不得不讓鳳姐和平兒折服!
然而,這些都是在榮府里表面上的如意,寶釵已經是被『東風卷得均勻』的柳絮,她的內心世界是淒哀的、苦悶的、傷感的,她煩透了世間的虛偽、勢利、糜爛,她渴望着純潔、光明和內心的歡樂,但是沒有的,豪華掩蓋着腐化,詩言情,詩傳意,寶釵把內心的痛苦都付諸於詩,借詩來表白內心的真,《詠白海棠》的自辟,《詠螃蟹》的罵世,《憶菊》、《畫菊》的求潔,蘆雪廣聯詩那幾句的憂愁,內心的求真求誠卻得不到世間一點滿足,只好借《詠絮》詞的豁達一下,自我安慰一次,內心雖然苦楚,寶釵還是樂觀地生活的!
然而這場『天緣』能否最終幸福,還決定於寶玉——這個『有玉的人』,『寶玉自幼生成有一種下流痴病』,專門着意於『那些邪書僻傳』,並不用心於那時的四書等『正書』,以那時的眼光看來,寶玉似乎前途無亮,而且還『被一個林黛玉纏住了』,寶玉對自己未必有愛情,他對自己似乎只有因親戚而出現的友情!但是寶釵並不灰心,她時時刻刻關懷、愛護着寶玉,警其頑心,促其從善,小心誘導,着意規勸,寶釵對寶玉的一切督促警示都中規中舉,都是為將來家庭的幸福着想的。
寶釵後來在榮府、大觀園裡的行為,有的人說她世故圓滑,為爭寶二奶奶而陷害黛玉,有的人說她身在塵間心遠世俗,我卻認為,姻緣既訂,終身有屬,自己已知(那時的人都信命),為自己的將來能夠幸福,寶釵是在盡力地創造條件,努力地在爭取,上下求索,『好風頻借力,送我上青雲』,充分利用榮府現時的各方條件以及外力,頻頻地為自己的將來打造良好的生活基礎,如此這樣,讀者為什麼對寶釵這麼不理解或曲解呢?[1]
曹雪芹
曹雪芹(約1715年5月28日—約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夢阮,號雪芹,又號芹溪、芹圃,中國古典名著《紅樓夢》的作者,祖籍存在爭議(遼寧遼陽、河北豐潤或遼寧鐵嶺),出生於江寧(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內務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寧織造曹寅之孫,曹顒之子(一說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於過度的憂傷和悲痛,臥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貧病無醫而逝。關於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說。[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