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馬大定理真相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費馬大定理是整個數學界全面潰敗的標誌性事物,是一門數學學科無視學術規則,無視上遊學科「邏輯學」和「語言學」全面警告一意孤行,剛愎自用,自取滅亡的臨終遺言。
費馬大定理是一個主項為集合概念的命題,也是一個二階邏輯問題,所以是無法一次性證明的命題
1995年,國際數學界宣稱費馬大定理獲得證明。安德魯懷爾斯和國際數學界的證明是不能成立,因為這個證明違反了三段論公理和邏輯證明的基本要求。
一,費馬大定理是怎麼證明的
1,費馬大定理主項是一個集合概念
xⁿ+yⁿ=zⁿ 。。.(1)
對於n>2的自然數,費馬說沒有整數解,由於n=3, 4, 5, 。.以致無窮,當然屬於集合概念,應該從n=3,4, 5,.....逐一證明,歐拉和高斯證明了n=3時的情形,費馬、貝西、萊布尼茨證明了n=4時情形,勒讓德、狄利克雷證明了n=5,拉梅證明了n=7,.....。
安德魯懷爾斯和其它數學家在1995年共同完成的證明是否成立?
二,轉換命題
請注意他的證明方法,他證明的是假如存在一個反例,注意,反例只有一個就夠了,格哈德.弗賴(下圖是弗賴)
將方程(1)轉換成為一個普遍概念的橢圓曲線方程:如果費馬大定理是錯誤的,那麼,至少有一個解,Aⁿ+Bⁿ=Cⁿ,經過一系列演算程序,使得這個假設解(反例)的費馬方程變成
y²=x³+(Aⁿ-Bⁿ)x²+AⁿBⁿ 。。。.(2)
他指出這裡實際上是一個橢圓方程:
y²=x³+ax²+bx+c 。。。(3)
注意,(3)式是一個普遍概念。所有的橢圓方程都具有這個性質。
橢圓曲線是域上虧格為1的光滑射影曲線,它的(仿射)方程,通常稱為維爾斯特拉斯方程,可以寫成(3)式。
三,國際數學界錯誤的邏輯推理
看看那些所謂的數學家們是怎樣推導的(費馬大定理—一個困惑了世間智者358年的謎)作者:英國人西蒙.辛格。
A,費馬大定理有反例則弗賴橢圓曲線方程成立。
B,弗賴橢圓方程不能模形式化(肯.黎貝1985年證明了弗賴橢圓方程不能模形式化)。
(肯-黎貝)
C,谷山志村猜想斷言每一個橢圓方程都可以模形式化。
(谷山與志村)
D,因此得出結論:弗賴方程不能成立(即原先假設的反例不能成立)
E,所以費馬大定理成立。
四,上面的推理是錯誤的
因為,三段論:
大前提:(谷山——志村斷言)每一個橢圓方程必然可以模形式化。
小前提:弗賴橢圓方程不能模形式化。(肯.黎貝證明了這個問題)
結論:(只能得出)
1)所以弗賴方程不是橢圓方程;
2)谷山志村猜想不能成立。
就是說,互相矛盾的兩個前提,即大前提和小前提只能有一個正確,另外一個是錯誤的。不可能兩個都是正確的。
肯.黎貝 定理(弗賴橢圓方程不能模形式化)與谷山志村猜想(每一個橢圓方程都可以模形式化)只能有一個是正確的,一個是錯誤的。
五,費馬大定理與谷山志村猜想的關係
弗賴方程如果可以模形式化,谷山志村猜想與費馬大定理是交叉關係;
弗賴方程不能模形式化,谷山志村猜想與費馬大定理是反對關係。
就是說,弗賴方程無論是否可以模形式化,都推不出費馬大定理是否成立.。
為什麼?因為:
概念間交叉關係,是一種對稱關係,是一種非傳遞關係,谷山志村猜想對與錯都不能傳遞到費馬大定理的對與錯;
概念間的反對關係是一種對稱關係,是一種非傳遞關係,谷山志村猜想對與錯都不能傳遞到費馬大定理的對與錯。
概念的邏輯關係,是中國(大陸)政府歷年的公務員考試內容。
六,國際數學界證明費馬大定理違反了三段論公理
根據,三段論公理:
凡是對一類事物性質有所肯定,則對該類事物中的每一個分子的性質也應該有所肯定;
凡是對一類事物性質有所否定,則對該類事物中的每一個分子的性質也應該有所否定。
從概念的外延方面看,
S類包含於M類,M類包含於p類,所以,S類包含於P類;
S類包含於M類,M類與P類全異,所以,S類與P類全異。
三段論公理的客觀基礎就是類與類的包含關係和全異關係,是人類億萬次重複實踐中總結出來的不證自明的性質。
我們用
M表示y²=x³+ax²+bx+c .即(3)式;
S 表示y²=x³+(Aⁿ-Bⁿ)x²+AⁿBⁿ . 即(2)式,
如果M具有性質P(模形式化),S卻不具有性質P,得出了違反公理的結論。
也說明了谷山志村猜想證明有錯誤。
從費馬大定理的被認可,我們看到了整個國際數學界思維混亂,缺乏基本的邏輯訓練,導致了數學在錯誤道路上運行。總之,重大數學問題不能由幾個「所謂」「大師」說了算,必須由數學家邏輯學家語言學家共同鑑定。
七,給安德魯懷爾斯審稿的數學家Gerd Faltings格爾德•法爾廷斯也是錯誤的
格爾德•法爾廷斯宣稱證明莫德爾猜想,獲得了菲爾茲獎,由莫德爾猜想推不出全稱判斷的費馬大定理,所以,法爾廷斯推出特稱判斷的結論:費馬曲線,xⁿ+yⁿ=1,(n>3)上只有有限個有理點。」只有有限個有理點」 ?是一個特稱判斷,表現形式為:「有些A是B」。而一個數學定理明確要求:「一切A是B」。
所以,法爾廷斯的結論不是一個定理,他的工作只是一個沒有意義的探索,對於解決問題沒有任何作用。
因為,我們首先需要知道到底「有」還是「沒有」這個「有理點」,法爾廷斯也不知道,
法爾廷斯他說,我也不知道有沒有有理點,如果(假定)有的話,是有限的。法爾廷斯的結論建立在預期理由上,是引入了非邏輯前提,所以,沒有任何意義。預期理由是把有待證明的觀點當做已經證明的定理。
法爾廷斯從1994年起擔任德國馬克斯•普朗克數學研究所所長。
==八,關於假定==
(1),假定,只能用在否定結果的證明中,例如,歐幾里得證明素數無窮多個。假定a成立,可以推出b,得到c,c與a矛盾,所以假定的a不能成立,得到非a。
(2),假定不能用在肯定的結論,假定a,可以推出b,得到c,c=a,或者c包含a,所以假定的a成立,這個就是預期理由的錯誤。
(3),為什麼「假定」只能用於否定的結論,而不能用於肯定的結論?
一個對科學理論更強的邏輯制約因素是,它們是能夠被證偽的。換一句話說,因為以後能夠被觀測作有意義的檢驗,理論一定有被證偽的可能性。這種證偽的判據是區分科學與偽科學的一種方法。原因在於證實的內在局限性,證實只能增加一個理論的可信度,卻不能證明整個理論的完全正確。因為在未來的某一個時刻,總是會發現與理論有衝突的事例。
關於一些 預備知識
全世界的數學定理的主項都是普遍概念或者單獨概念,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數學定理的主項是集合概念。
1,概念的種類
1】單獨概念和普遍概念
a,單獨概念,反映獨一無二的概念,單獨概念的外延只有一個。例如,上海,孫中山,,,。它們反映的概念都是獨一無二的。數學中的單獨概念有「e」「Π」。「e是超越數」就是一個單獨概念的命題。
b,普遍概念,普遍概念反映的是一個對象以上的概念,反映的是一個「類」,這個詞項的內涵由為了包含在詞項外延所必須具有的事物的性質組成。就是說,普遍概念的每一個個體必然具有這個概念的基本屬性。例如:工人,無論「石油工人」,「鋼鐵工人」,還是「中國工人」,「德國工人」,它們必然地具有「工人」的基本屬性。數學中的普遍概念有例如「素數」,「合數」,等。「素數無窮多」就是一個普遍概念的命題。
2】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a,集合概念反映的是集合體,這個詞項的外延由詞項所應用的事物集合組成,例如「中國工人階級」,集合體的每一個個體不是必然具備集合體的基本屬性,例如某一個「中國工人」,不是必然具有「中國工人階級」的基本屬性。集合概念的命題是不需要證明的,也是無法證明的,只能是歸納總結。
b,非集合概念(省略)。
3】為什麼集合概念命題無法證明
这是因为数学家的武器级别都是一个类,即:定理,公理都是普遍概念,只能攻击同样级别的命题主项。而“集合概念”是“一群”类,是一群普遍概念。就好比一个人不能战胜一群敌人。最重要的是:集合概念中的每一个个体不是必然具有这个概念的基本属性。
一個詞項是什麼概念取決於語境
例如:
費馬大定理是一個著名的問題。這裡的「費馬大定理」是一個單獨概念。
費馬大定理說所有的n都沒有x、y、z整數解。這裡的「費馬大定理」是一個集合概念。
就是說,費馬大定理的n只能一個個證明,不能一攬子解決
因為費馬大定理是一個集合概念。我們知道n=2時叫做勾股定理,n=3是一個定理,n=4是一個定理,....。而不會有一個總定理。
最近發展
2016年6月,安德魯懷爾斯獲得阿貝爾獎,燦爛的笑容照片(上);
2016年10月,我寫信告訴普林斯頓大學和
肯黎貝,安德魯懷爾斯得知自己的證明是錯誤的,表情十分憂鬱(下) 作者王曉明在費馬的家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