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新郎·寄李伯紀丞相 張元干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賀新郎·寄李伯紀丞相這首詞乃紹興八年(1138)作於福州。紹興八年(1138)冬,奸臣秦檜、孫近等籌劃與金議和、向金營納貢,李綱堅決反對,張元干聞之怒不可遏,作《再次前韻即事》詩,痛斥秦檜、孫近等主和賣國之權奸為「群羊」,表達自己請纓無路之悲憤。李綱在福州上疏反對朝廷議和賣國,張元幹得知李綱上書事,作《賀新郎·寄李伯紀丞相》。
原文
張元干〔宋代〕
曳杖危樓去。斗垂天、滄波萬頃,月流煙渚。掃盡浮雲風不定,未放扁舟夜渡。宿雁落、寒蘆深處。悵望關河空弔影,正人間、鼻息鳴鼉鼓。誰伴我,醉中舞。
十年一夢揚州路。倚高寒、愁生故國,氣吞驕虜。要斬樓蘭三尺劍,遺恨琵琶舊語。謾暗澀銅華塵土。喚取謫仙平章看,過苕溪、尚許垂綸否。風浩蕩,欲飛舉。
譯文
拖着手杖,獨上高樓去。仰望北斗星低低地垂掛在夜天,俯視滄江正翻起波浪萬頃,月亮流瀉在煙霧迷漫的洲渚。浮雲被橫掃淨盡、寒風飄拂不定,不能乘坐小船連夜飛渡。棲宿的鴻雁已經落在蕭索的蘆葦深處。懷着無限惆悵的心情,想望祖國分裂的山河,徒勞無益地相吊形影。這時只聽到人間發出的鼾聲像敲打鼉鼓,還有誰肯陪伴我乘着酒興起舞?
事隔十年好像一場噩夢,走盡了揚州路。獨倚高樓夜氣十分冷寒,一心懷愁為的是祖國,恨不得一氣吞下驕橫的胡虜。要用這把三尺的寶劍親手殺死金的統治者,才不會像王昭君彈出的琵琶怨語那般留下遺恨。讓寶劍暗淡無光,白白地生鏽化為塵土。我請您來評論看看,經過苕溪時,還能允許我們垂綸放釣否?大風浩蕩,不停地吹着,我雄心勃發,要乘風飛舉。
賞析
上片寫詞人登高眺望江上夜景,並引發出孤單無侶、眾醉獨醒的感慨。此顯示出自己的真實用意。
起首四句寫自己攜着手杖登上高樓,只見夜空星斗下垂,江面寬廣無邊,波濤萬頃,月光流瀉在蒙着煙霧的洲渚之上。「掃盡」三句,是說江風極大,將天上浮雲吹散,江面因風大而無人乘舟夜渡。沉思間又見雁兒飛落在蘆葦深處夜宿,並由此引起無限感觸。
「悵望」兩句,先是悵望祖國山河,徒然弔影自傷;這時正值深夜,「鼻息鳴鼉鼓」,這裡以之喻苛安求和之輩,隱有眾人皆醉我獨醒之慨。「誰伴我」兩句,承上;「月流煙渚」、「悵望關河空弔影」,用李白《月下獨酌》「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亂」詩意,自傷孤獨(辛棄疾《賀新郎·別茂嘉十二弟》結句之「誰共我,醉明月」,與此意同)。李綱與己志同道合,而天各一方,不能在此月下同舞。同舞當亦包括共商恢復中原之事,至此才轉入寄李綱本題。
下片運用典故以暗示手法表明對宋朝屈膝議和的強烈不滿,並表達了自己對李綱的敬仰之情。
「十年」這一句,是作者想到十年前,高宗在應天府(今河南商丘)即位同時,當時為建炎元年(1127年)。不久高宗南下,以淮南東路的楊州為行都;次年秋金兵進犯,南宋小朝廷又匆匆南逃,揚州被金人攻占,立刻被戰爭摧為一片空墟,昔日繁華現在猶如一夢,此處化用杜牧「十年一覺揚州夢」(《遣懷》)詩句。而此時只剩殘破空城,使人懷想之餘,不覺加強了作者對高宗的屈膝議和感到不滿,也加強了作者堅決抵抗金人的南下的決心。「倚高寒」兩句,繼續寫作者夜倚高樓,但覺寒氣逼人,遠眺滿目瘡痍的中原大地,不由愁思滿腔,但又感到自己壯心猶在,豪氣如潮,足以吞滅敵人。「要斬」兩句,運用兩個典故反映出對宋金和議的看法。前一句是期望朝廷振作圖強,像漢代使臣傅介子提劍斬樓蘭(西域國名)王那樣對付金人。詞中以樓蘭影射金國,以傅介子比喻李綱等主戰之士。後一句是借漢嫁王昭君與匈奴和親事,影射和議最終是不可行的,必須堅決抵抗。杜甫《詠懷古蹟》詩云:「千載琵琶作胡語,分明怨恨曲中論。」作者在此用杜甫詩意,說明在琵琶聲中流露出對屈辱求和的無窮遺恨與悲憤,以此暗示南宋與金人議和也將遺恨千古。「謾暗澀」句,這裡運用比喻,以寶劍被棄比喻李綱等主戰人物的受到朝廷罷斥壓制。「喚取」兩句,先以「謫仙」李白來比李綱,兼切李姓,這是對李綱的推崇。李綱自己也曾在《水調歌頭》中說:「太白乃吾祖,逸氣薄青雲。」作者對他評論,即發表意見,面對和議已成定局的形勢,愛國之士能否就此隱退苕溪(浙江吳興一帶)垂釣自遣而不問國事。結尾振起,指出要憑浩蕩長風,飛上九天,由此表示自己堅決不能消沉下去,而是懷着氣沖雲霄的壯志雄心,對李綱堅持主戰、反對和議的主張表示最大的支持,這也就是寫他作此詞的旨意。
創作背景
這首詞乃紹興八年(1138)作於福州。紹興八年(1138)冬,奸臣秦檜、孫近等籌劃與金議和、向金營納貢,李綱堅決反對,張元干聞之怒不可遏,作《再次前韻即事》詩,痛斥秦檜、孫近等主和賣國之權奸為「群羊」,表達自己請纓無路之悲憤。李綱在福州上疏反對朝廷議和賣國,張元幹得知李綱上書事,作《賀新郎·寄李伯紀丞相》。
簡析
此詞抒發了「氣吞驕虜」的壯志和對權臣所謂「欲息干戈」的義憤,對李綱堅決主戰、反對議和的行動表示敬仰和支持,希望他東山再起,收復失地,重整朝綱,勸誡統治者要吸取前朝遺恨。全詞寫得慷慨、悲涼、憤激,其忠義之氣,溢於字裡行間,表現出詞人剛正不阿、堅持正義的愛國主義精神。
張元干
張元干(1091年—約1161年),字仲宗,號蘆川居士、真隱山人,晚年自稱蘆川老隱。蘆川永福人(今福建永泰嵩口鎮月洲村人)。歷任太學上捨生、陳留縣丞。金兵圍汴,秦檜當國時,入李綱麾下,堅決抗金,力諫死守。曾賦《賀新郎》詞贈李綱,後秦檜聞此事,以他事追赴大理寺除名削籍。元干爾後漫遊江浙等地,客死他鄉,卒年約七十,歸葬閩之螺山。張元干與張孝祥一起號稱南宋初期「詞壇雙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