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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陋室以斗升釀家婦謂予未飲不以見告昨夜偷·吏部真堪上罰觥 |
作品名稱:近陋室以斗升釀家婦謂予未飲不以見告昨夜偷·吏部真堪上罰觥 創作年代:宋朝 文學體裁:詩 詞 作者:王洋 |
近陋室以斗升釀家婦謂予未飲不以見告昨夜偷·吏部真堪上罰觥是宋朝詩人王洋的作品之一。
王洋,宋楚州山陽人,字元渤。王資深子。徽宗宣和六年進士。[1]
正文
吏部真堪上罰觥,瓮邊都不問公榮。平明挈榼出門去,應笑童奴鼻息聲。
人物簡介
王洋(1087年-1154年),字符渤,山東山陽人。原籍東牟(今山東蓬萊),省試第二名,宣和六年(1124年)甲辰科進士。紹興元年(1131年),秘書省正字,歷官校書郎、吏部員外郎、起居舍人,知制誥。晚年任鄱陽太守。因洪皓事被免職,改知邵武軍,十七年,知饒州,不久罷官。隱居信州,住所有荷花,故自號王南池。二十三年十二月卒。其子王易祖輯其文為《東牟集》三十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