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楊少府貶郴州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送楊少府貶郴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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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大詩人王維的作品 |
《送楊少府貶郴州》是唐朝詩人王維所寫的一首七言律詩,它是寫給被貶謫異地的友人楊少府的送別詩,被選入《全唐詩》的第128卷第13首。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送楊少府貶郴州[1]
作者;王維
年代;唐
選入;《全唐詩》的第128卷第13首
詩詞原文
《送楊少府貶郴州》
明到衡山與洞庭,若為秋月聽猿聲。
愁看北渚三湘遠,惡說南風五兩輕。
青草瘴時過夏口,白頭浪里出湓城。
長沙不久留才子,賈誼何須吊屈平。
白話譯文
明日你將沿途路過衡山與洞庭,怎能禁受得住秋月下那猿猴的悲啼?
面帶愁容,眼看湘水將近,南風雖然甚大,你卻不得乘風北歸。
料想明年,青草瘴氣泛濫,江水上漲時,你就可以經過夏口湓城北歸。
你此去好比賈誼貶長沙,不會久留,你也不必過於自傷,而去效仿賈誼哀悼屈原的舉動。
詞句注釋
①郴州:治所在今湖南郴縣。
②若為:猶言怎堪。
③北渚:《楚辭·九歌·湘君》:"夕弭節兮北清"。又《湘夫人》雲:"帝子降兮北渚"。湘君、湘夫人皆湘水之神,北渚即指湘水上的小洲。
④"五兩輕"謂風大。南風大,則北上之船航行甚速,然楊不得北返,故惡說之。
⑤青草瘴:《番禺雜編》:"嶺外二三月為青草瘴"。夏口:古城名,故址在今武漢黃鵠山上。
⑥湓城:在今江西九江。此言預計明春瘴起、水漲之時,楊即可過夏口、經湓城北歸。
作者簡介
王維[2](701年-761年,一說699年—761年),唐朝河東蒲州(今山西運城)人,祖籍山西祁縣,唐朝著名詩人、畫家,字摩詰,號摩詰居士。開元十九年(731年),王維狀元及第。歷官右拾遺、監察御史、河西節度使判官。唐玄宗天寶年間,王維拜吏部郎中、給事中。安祿山攻陷長安時,王維被迫受偽職。長安收復後,被責授太子中允。唐肅宗乾元年間任尚書右丞,故世稱「王右丞」。
王維早年有過積極的政治抱負,希望能作出一番大事業,後值政局變化無常而逐漸消沉下來,吃齋念佛。四十多歲的時候,他特地在長安東南的藍田縣輞川營造了別墅和在終南山上,過着半官半隱的生活。《輞川閒居贈裴秀才迪》這首詩是他隱居生活中的一個篇章,主要內容是「言志」,寫詩人遠離塵俗,繼續隱居的願望。詩中寫景並不刻意鋪陳,自然清新,如同信手拈來,而淡遠之境自見,大有淵明遺風。
王維具有多種才藝,不同藝術相互滲透對其詩歌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他以畫入詩,使其山水詩形成了富有詩情畫意的基本特徵。
王詩語言含蓄,清新明快,句式、節奏富於變化,音韻響亮、和諧,具有音樂美。總之,王維的山水詩無論從詩的題材內容,還是詩歌的藝術丰采上都對後世詩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3]
世有「李白是天才,杜甫是地才,王維是人才」之說,後人亦稱王維為詩佛,此稱謂不僅是言王維詩歌中的佛教意味和王維的宗教傾向,更表達了後人對王維在唐朝詩壇崇高地位的肯定。王維不僅是公認的詩佛,也是文人畫的南山之宗(錢鍾書稱他為「盛唐畫壇第一把交椅」),並且精通音律,善書法,篆的一手好刻印,是少有的全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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