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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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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不醉人人自醉,出了名,我想不是壞事。但是,人一旦出了名,據說又有些可怕。這究竟為什麼,名人心裡明白,無名小卒如我輩者很難說得清楚。據一些名人或認識名人的人說,人出名以後大致有兩怕

原文

人出了名,我想不是壞事。但是,人一旦出了名,據說又有些可怕。這究竟為什麼,名人心裡明白,無名小卒如我輩者很難說得清楚。據一些名人或認識名人的人說,人出名以後大致有兩怕: 一怕流言妒語之類的 「罵殺」,二怕吹吹拍拍之類的 「捧殺」。至於對付「罵殺」,名人們倒有些辦法,記住但丁的話,「走自己的路,讓人們去說吧」 ,於是,便顯得理直氣壯,不那麼可怕了。而無止無休的 「捧殺」,讓名人心裡不安,也找不到合適的辦法對付。於是有人嗟嘆: 人怕出名豬怕壯。

然而我以為,還應該看到問題的另一個方面: 「酒不醉人人自醉」。

仰慕名人,也是人之常情。人若出了名,自然會有許多雙眼睛刮目相看。那眼神,大多是羨慕,敵意者則不多。作為名人,也免不了當典型,受訪問,做報告什麼的,更少不了與獎品、禮物、宴會打交道。然而,是被眼花繚亂的迎來送往、推杯換盞沖昏了頭腦,還是在掌聲、讚揚聲中 「我行我素」,就事在人為了。

有人把出名看成事業的終點。一旦出人頭地,便大功告成,「醉翁之意」早已不在於苦心耕耘的事業,而是在於地位、榮譽、金錢甚或美女。英國化學家戴維21歲時,發現了「笑氣」(氧化亞氮),頓時在歐洲聲名大振。23歲時便被聘為英國皇家學院的主講。後來對電化學、氯元素也做了一些研究。但30歲以後,在事業上的建樹卻寥寥無幾。原來,他出名以後,在實驗室里坐不住了,整天忙於跳舞、宴會。他曾在一個外科醫生手下當過配藥學徒。這一段歷史,他避而不談。甚至連當木器雕刻匠的父親也不再提及了。類似戴維這樣成名反被成名誤者,古今中外不乏其人。前些年,在中國的詩壇上,曾出現過一個年輕人的名字,但很快「曇花一現」。原來,他出名以後,拋棄了青梅竹馬的鄉下妻子,良心讓狗叼去了。近年來,電影界有個別「新星」燦爛了一陣子,突然銷聲匿跡。他們有的成了流氓,有的成了經濟犯罪分子,落在鐵窗里。

德國作曲家貝多芬出名以後,曾產生了一種「奇異的感覺」。他每當「聽到和看到自己被讚美,而隨後又意識到現在的、自己的不完美」。這種情況,貝多芬「常把它看作是一種警惕」於是,他努力趨近那自然與藝術為自己樹立的不可企及的目標,在音樂創作事業上不斷進取,以至雙耳失聰以後還堅持創作。(以上部分,見《貝多芬語錄》156頁)。貝多芬的「奇異的感覺」是他藝術不斷提高的內在動力。今天的名人,也應該從貝多芬的感覺中,生出一點自己的感覺來。

酒,是不輕易醉人的。但喝得太多了,也的確能夠醉人。醉與不醉,在於人而不在於酒。人出名並不怎麼可怕,可怕的是出名以後的忘乎所以。所以我說,不論是大名鼎鼎者、小有名氣者、還是嶄露頭角者,躍躍欲試者,都該謹慎一點為好。

(1986年3月15日《人民日報》·海外版)

賞析

衡量一篇雜文的高下工拙,首先要看它的主題是否新鮮,是否有獨到之處; 此外,還要看這新鮮獨到的主題思想,是否具有強烈的針對性和現實意義。用這兩條來衡量,我們感到《酒不醉人人自醉》不失為一篇上乘之作。

首先,作品的主題有新鮮獨到之處。魯迅當年做過一篇《罵殺與捧殺》(見《花邊文學》)。說的是一個才人被別人「亂罵與亂捧」,「說英雄是娼婦,舉娼婦為英雄」,就等於在才人臉上「畫上花臉」,不免使其「大觸其霉頭」。這裡的「捧殺」,是「酒醉人」。作者反其義而用之,不寫「酒醉人」 ,而寫「人自醉」——有的名人「當典型,受訪問,做報告」,被「獎品、禮物、宴會」,以及「眼花繚亂的迎來送往、推杯換盞沖昏了頭腦」,自我陶醉,忘乎所以,因而成了「曇花一現」的人物。這樣的主題思想確實給人以新的啟迪。

其次,作品具有強烈的針對性和現實意義。改革開放為各種人才的脫穎而出開闢了廣闊的道路,近一年來各行各業湧現出一大批「新星」、「新秀」; 同時,黨中央一再號召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這就提出一個問題: 那些「新星」、「新秀」們如何看待別人的「尊重」?是在別人的讚揚聲中自我陶醉呢,還是「酒不醉人」、謙虛謹慎?作者以鮮明的態度、犀利的筆鋒向那些「自醉者」敲響了警鐘: 不要象戴維那樣「成名反被成名誤」,而應該象音樂大師貝多芬那樣,在名譽、地位面前「產生一種奇異的感覺」 ——「把它看作是一種警惕」 ,在事業上不斷進取。

總之,《酒不醉人人自醉》這篇雜文,象是從生活的泥土中挖掘出來的老窖陳釀,很值得品味。[1]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