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銅陵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根據《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皖發〔2006〕20號)和《銅陵市黨政機構調整方案》(銅〔2008〕43號),設立銅陵市[1]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工作的組成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職責
已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移交職責
將查處非法出版活動以及新聞出版行業和電子出版物的「掃黃打非」工作交給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三)下放職責
由市政府市級事權、財權下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文物博物、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正確把握文化藝術、廣播電視宣傳的輿論導向;編制全市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推進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規劃、指導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文物博物、新聞出版、動漫、網絡遊戲等產業發展,參與制訂相關經濟政策,擬定全市文化藝術、廣電傳媒等產業集團的規劃,並指導協調其發展;統籌安排國家和地方撥付(籌集)的文化藝術、廣播影視等專項經費;參與規劃、實施全市性重點文化等項目建設。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事業及其創作與生產,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影視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和藝術演出活動;負責文化藝術影視等人才的培養教育;協助省新聞出版局管理駐銅記者站,發放記者證;組織文化影視科研成果的鑑定、評獎、推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藝術考級的政策、法規,監督檢查藝術考級工作;推進城鄉文化藝術影視的普及工作,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五)管理全市各類文化市場(公共圖書館、影視發行放映市場、文物、書報刊和電子出版物、發行及印刷業等),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各類文化市場管理的政策、法規,制訂全市各類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研究各類文化市場發展態勢,加強各類文化市場稽查工作;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掘、整理、申報工作。
(六)依法審核報批全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廣播電視節目、電視劇製作單位的設立和撤銷;組織審查在廣播電視中播出的廣播劇、電視劇及其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
(七)貫徹執行國家廣播電視技術政策[2]和標準,管理廣播電視科技工作,指導廣播電視系統高新技術的應用。
(八)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省的宏觀政策,協調對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具體規劃和管理,統一組織和管理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監督執行指配的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參與制定全市信息網絡的總體規劃和相關政策。
(九)全面負責全市老年非學歷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老年大學的工作,依託全市文化館(站)等群眾文化設施,多渠道、多層次地發展老年教育事業。
(十)負責本領域的外事工作和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銅陵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安徽省銅陵市基本情況介紹,安徽新聞網,2012-10-27
- ↑ 政策解讀│廣播電視行業暫行技術文件發布;境外視聽節目引進及傳播管理規定公開徵求意見,搜狐,2018-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