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頌古四十五首21-25 |
作品名稱:頌古四十五首21-25 創作年代:宋朝 文學體裁:詩 詞 作者:釋如珙 |
頌古四十五首21-25是宋朝僧人釋如珙的作品之一。
釋如珙(一二二二~一二八九),字子璞,號橫川,俗姓林,永嘉(今浙江溫州)人。[1]
正文
其二十一
心燈不可付,祖印亦難傳。 野鴨飛過去,搊得鼻頭穿。
其二十二
一刀成兩段,釋得二僧爭。 草鞋頭戴出,貓兒無再生。
其二十三
牙齒唇皮包不過,吾家密事俗人知。 首座出院未為過,長老罰油方合宜。
其二十四
人來面壁成多事,爭得心開見本源。 空劫已前諸佛子,話頭不舉自然圓。
其二十五
鐘鳴眾集歸方丈,苦殺堂頭請法人。 法法本來無一法,若言無法法纏身。[2]
簡介
年十五從季父釋正則祝髮。預戒於本州廣慈院。出學於外,初從石田薰於靈隱,繼留從痴絕沖。又往太白投天目禮。度宗咸淳四年(一二六八),為臨安府淨慈寺首座,繼領瑞安府雁盪山靈岩寺。八年,移住雁盪山能仁寺。元世祖至元二十年(一二八三),移住明州阿育王山廣利寺。二十六年卒。有本光編《橫川如珙禪師語錄》二卷,收入《續藏經》(名誤為行珙)。[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