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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 祭鳄鱼文'''<br><img src="https://images.pexels.com/photos/21293959/pexels-photo-21293959.jpeg?auto=compress&cs=tinysrgb&w=600&lazy=load" width="280"></center><small>[http://uuhy.com/html/22946.html 圖片來自免费素材网]</small> |} '''《祭鳄鱼文》'''是[[中国]]当代作家梅方的散文。 ==作品欣赏== ===祭鳄鱼文=== 在这背后,还有一个[[故事]]。元和十四年(819),韩愈因谏迎佛骨,触怒了唐宪宗,几乎被杀,幸亏裴度救援才被贬为潮州刺史。因此,此文不仅仅是对鳄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更[[寄托]]着作者的政治抱负,其中蕴含着他忧国忧民的关切,以及对邪恶势力的憎恨。传说此文成后不久,恶溪之水果真西迁六十里,潮州境内[[永远]]消除了[[鳄鱼]]之患。这一传说固然不可信,但这篇文章仍不失为佳作,文章虽然短小,却义正词严,跌宕有力。 一般祭文的内容都是哀悼或[[祷祝]],此文却实为檄文,如兴问罪之师,这也是韩愈为文的大胆之处。正如曾国藩所评:“文气似司马相如《谕巴蜀檄》,但彼以雄深胜,此以矫健胜。”值得[[注意]]的是,韩愈向鳄鱼宣战也追求一个过程,这就是一劝二逼三杀,刚柔相济。 文中作者首先[[细心]]给鳄鱼[[寻找]]一个[[安置]]地:潮洲之南的大海空间之大,足以容身;上有鲸鹏之大,下有虾蟹之细,物产丰饶,可以养生;路程之近,可以“朝发而夕至”。可谓谋划[[周细]],[[体贴人微]]。刺史的条件宽厚,可三日走,亦可以五日走,确有他故亦可七日走,让之又让,仁至义尽。“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忍无可忍,不得不“逼”。不过,“逼”也有理有威,逐步递进。第一步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倘若鳄鱼“冥顽不灵”,那就必杀,“尽杀乃止”。在“尽杀乃止”之后,加上“其无悔”三字,意态横生。一方面保持了斩钉截铁、戛然而止的行文态势,另一方面又添加了亦刚亦柔、亦庄亦谐的韵味。使得文章大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效果。 后人评论 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全篇只是不许鳄鱼杂处此土,处处提天子二字压服他,如问罪之师,正正堂堂之阵,能令反侧子心寒胆栗。” <ref>[https://www.pinshiwen.com/wenfu/sanwen/]</ref> ==作者简介== 梅方,品诗文网签约作家。 ==参考资料== {{Reflist}} [[Category:820 中国文學總論]] [[Category:825 中國散文論;語體文論;新文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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