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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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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部长.jpg|350px|缩略图|右|<big>部长合影</big>[http://photocdn.sohu.com/20130318/Img369198746.jpg 原图链接][http://roll.sohu.com/20130318/n369198745.shtml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部长,是一个部的首长。政府、企业、社团、政党等下属的“部”大多都会任命“部长”;本条目专述政府中的部长。 政府(特指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中部门的首长,在政府首脑之下负责特定范畴工作,如环境、财政、教育等,负担起政府运作的重责大任。由于在实行议会制的国家地区,部长是内阁的构成成员,故又称为阁员或阁臣;如国家体制为君主制,则通常称为大臣。 其副手通称“副部长”(副大臣)或“次长”(次官),通常可分为两种:政治任命的“政务次长”和文官性质的“常务次长”。 ==概论== “部长”一词在英语的对应字汇为“Minister”或“Secretary”,皆用来指称中央政府部门的首长。因而议会制国家便分别将“Minister”及“Secretary”引用至中央政府部门的首长的称衔中,并加以区分等级,如英国即是一例。而在总统制国家则多在二者择其一,美国便是代表,但美国政府中负责外交事务的国务卿(英语:Secretary of State)在中文不译作“国务部长”。 在总统制国家,部长通常由总统任命<ref> [http://www.docin.com/p-1404603239.html [试题<nowiki>]</nowiki>总统制、议会制、内阁制、共和制],豆丁网,2015-12-25</ref>;在议会制地区,部长通常由立法部门按政党议席多寡分配。 现代常见部长有:外交部长、国防部长、财政部长、内政部长等。 ==历史== 秦汉建立的九寺<ref>[https://www.sohu.com/a/130799714_195944 古代最高人民法院叫“寺”] ,搜狐,2017-3-28</ref>类似于现代政府的各部,到魏晋时地位下降,其权力逐渐被六部制度取代,但此后历代在形式上一直保留九寺机构,作为虚职。九寺长官称九卿,原本各有专名(如太常、大鸿胪、光禄勋),梁武帝将其官名统一为“某某卿”(如太常卿、鸿胪卿、光禄卿);唐朝以后称某某寺卿(如太常寺卿、鸿胪寺卿、光禄寺卿),沿用到清代。 自隋唐至清,中国历代朝廷都实行六部制度,一部之长称为尚书,副长官称侍郎。 清代一些官署的长官称大臣,如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清末新政中成立了一些新部,如学部、法部等,长官、副长官仍称尚书、侍郎。 宣统三年(1911年),清朝组建现代化的责任内阁,各部尚书、侍郎统一改称大臣、副大臣,如学部有学务大臣、学务副大臣,法部有司法大臣、司法副大臣;内阁长官为内阁总理大臣。 民国初期,在国务院之下置各部,其长官、副长官称总长、次长;国民政府统一中国后,中央政府各部门首长始统称为“部长”,而与部同级的委员会之首长则称为“委员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部的负责人沿用“部长”之称;与部同级的委员会,负责人一般称“主任”。 日本扶植的傀儡政权满洲国亦设部,部的长官、副长官称总长、次长;1934年满洲国改行帝制,称满洲帝国,国务总理改称国务总理大臣,各部总长改称大臣,次长则仍称次长。 而在香港,在任何时期均非中央机关单位,并没有类似的部会职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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