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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秧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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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商秧变法</big>''' |- |<center><img src=http://dingyue.nosdn.127.net/T0KYKJ9CKnU9ZZrHlmiTv7KOR8OHDUnCs1WMLNnMNCUfE1501560156391compressflag.jp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163.com/dy/article/CQOJTLE40523J29L.html 来自 网络 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big>''' |- | align= light| 中文名称: 商鞅变法 发生时间: 公元前356年、公元前350年 发生地点: 秦国 主要人员: 商鞅、嬴渠梁 相关人物: 商鞅、秦孝公 |} '''商鞅变法''',是指卫国人[[商鞅]]在[[秦国]]实行的变法运动。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嬴渠梁]]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商鞅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县制,奖励耕织和军功,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ref>[https://www.163.com/dy/article/CQOJTLE40523J29L.html 商鞅变法使秦国变得强大了起来,那么惠文王为什么还要杀他]网易</ref> == 变法背景 == '''变法风潮''' [[春秋战国时期]],是[[分封制]]崩溃、[[中央集权制]]确立的过渡时期。 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原有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农民两大对立的阶级产生。 新兴军功地主阶级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从而引起了社会秩序的变动。 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 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 '''变法准备''' 战国初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 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秦孝公引进人才, 变法图强。 == 变法经过 == '''酝酿变法''' '''舌战群儒'''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又害怕国人议论纷纷,所以犹豫不决。 于是,秦孝公召开朝会,命臣工商议此事。 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 "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 "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 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语出《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 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 '''立木为信''' 商鞅变法的法令虽然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 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随即便出示布告: "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两黄金。" 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 商鞅又出示布告说: "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两金(古时的"金"实际为黄铜)。" 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两黄金(黄铜)。 '''施展变法''' 颁布垦草令 变法之争结束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 其主要内容有: 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方略。 '''第一次变法''' 《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颁布并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 , 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 第一次变法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变法''' 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 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即公元前349年)将国都从栎阳(今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武屯乡关庄和御宝屯一带)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 "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 结果 ==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旧制度被彻底废除,经济得到了发展,秦国逐渐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后来秦王朝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继位。 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 商鞅失去变法的强有力支持者,有口难辩,只得逃亡。 最后,商鞅在秦军追捕中毙命,只落得个"车裂"的下场。 但变法得以继续实行下去。 == 影响 == 商鞅变法是中国古代一次成功的变革记为新发,他让秦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并且为以后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而且确定了法治的思想。 商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人物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他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 他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 他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 他打击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并且"燔《诗》、《书》而明法令",使变法得以贯彻执行。 由于这一切,秦国很快富强起来,奠定了此后秦统一全中国的基础。正如汉代王充所说的: "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论衡·书解篇》)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在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在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在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为秦的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对此后秦国以及秦代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 云梦出土的《秦律》就是在这个变法的基础上修订、补充、累积而成。《秦律》也多处讲到连坐法,例如户籍登记有隐匿或不实,不但乡官要受罚,同"伍"的也要每户罚一盾,"皆迁之"(即罚戍边)。《秦律》也把镇压"盗贼"放在首要地位,并对轻罪用重刑。例如盗取一钱到二百二十钱的要"迁之",盗取二百二十钱以上和六百六十钱以上要分别罚作刑徒,盗牛者要罚作刑徒,盗羊或猪的也有相当的惩处,甚至偷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的也要"赀徭三旬"(即罚处徭役三十天)。对五人以上的"群盗"则追捕处罚更严。同时,《秦律》还有许多对各种逃亡者追捕处罚的规定。 '''评价''' 改革必然要触及既得利益,必然会遭到方方面面的反对。 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维新,都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便是改革会遭到阻力的真正原因。 '''进步之处'''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封建化变法改革运动,顺应了封建历史发展的潮流,推动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 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 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同时壮大了国力,实现了富国强兵。 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局限之处''' 但是,在商鞅变法中,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在一定程度上给广大人民带来巨大的痛苦;并未与旧的制度、文化、习俗彻底划清界限。 "内行刀锯,外用甲兵"、迷信暴力而轻视教化等思想,也有其明显的历史局限。 == 参考来源 == [[Category:570 政治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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