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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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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制'''中国古代兵制之一。该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由西魏权臣宇文泰建于大统年间(535~551),历[[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趋完备,[[唐太宗]]时期达到鼎盛,[[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5)停废,历时约二百年。 ==起源== [[六鎮之亂]]後[[北魏]]內亂,分為[[東魏]]與西魏,西魏大統八年([[542年]])權臣[[宇文泰]]將[[關中]]地區的六鎮軍人編成六軍。<ref>《玉海》卷一三八引《後魏書》雲:“西魏大統八年,宇文泰仿周典置六軍,合為百府。”同書卷一三八引《鄴侯家傳》:“初置府兵,皆於六戶中等以上家有三丁者選材力一人,免其身租庸調,郡守農隙教試閱,兵仗衣馱牛驢及糗糧旨蓄,六家共備,撫養訓導,有如子弟,故能以寡克眾。”《文獻通考,兵考三》說:“周太祖輔西魏時,用蘇綽言,始仿周典置六軍。籍六等之民,擇魁健材力之士以為之首。”</ref>隨後宇文泰仿照[[鮮卑]]舊有的“八部大人”,將部隊分由八柱國統領,而使整個軍隊部落化。八柱國只有六柱國大將軍領兵,西魏宗室[[元欣]]雖為柱國之一,實無兵權,另外宇文泰本人為全軍統帥,亦為八柱國之一,以「督都中外諸軍事」加銜;直到大統十六年,已建立起八柱國、十二大將軍、二十四開府的組織;肇起於北魏的[[團練]],即漢人組成的地方[[鄉兵]]也是府兵的兵源之一。<ref>萬繩楠整理《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講演錄》中則認為府兵與鄉兵是兩個系統。</ref>北周改府兵軍士為“侍官”,成為皇帝的親軍,一人充員府兵,全家皆編入軍籍。隋文帝[[楊堅]][[開皇]]十年(590年)下詔:“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成為“兵農合一”的制度。唐初承襲隋制,初置十二軍。<ref>《資治通鑒》卷一百八十七〈唐紀〉三載高祖武德二年雲:“秋七月,初置十二軍,分關內道諸府以隸焉。皆取天星為名(以萬年道為參旗軍、長安道為鼓旗軍、富平道為玄戈軍、醴泉道為井鋮軍、同州道為羽林軍、華州道為騎官軍、寧州道為折威軍、岐州道為平道軍、豳州道為招搖軍、西麟州道為范遊軍、涇州道為天紀軍、宜州道為天節軍),以車騎府統之。每軍將、副各一人,取威名素重者為之,督以耕戰之務。由是士馬精強,所向無敵。”</ref>貞觀十年又設折衝府,分佈於全國各地,府分上中下三等,一千二百人為上府,一千人為中府,八百人為下府,府兵十人一火,五十人一隊,百人一旅,“皆取六品以上子孫及白丁無職役者充”<ref>《舊唐書》卷43《職官志二》</ref>,戰士要自備兵器和糧餉,杜甫的《兵車行》詩:“或從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營田。”即是當時府兵的寫照。全國設置的折衝府最多有六百余處<ref>岑仲勉《隋唐史》上冊第213-214頁引穀霽光說關內道288個,河東道163個,河南道74個,河北道46個,隴右道37個,山南道14個,劍南道13個,淮南道10個,嶺南道6個,江南道5個,總計656個。</ref>,總兵力達68萬人。<ref>[[王應麟]]《[[玉海]]》卷138《兵制》引李繁《鄴侯家傳》</ref>折衝府有木契、銅魚(即“上下魚書”),朝廷徵調兵力之時,便下敕書與木契、銅魚,由[[都督]]與郡府參驗合符時,然後發兵,高級將領皆臨時委派,至戰爭結束後,“兵散於府,將歸於朝”。 == 府兵分兵制度 == 1. 上府1200人,折衝都尉帶領 團:6隊-200人一團,設校尉 隊:5火-50人一隊,設隊長 火:5火-10人一組,設火長 2. 中府1000人,折衝都尉帶領 團:5隊-200人一團,設校尉 隊:5火-50人一隊,設隊長 火:5火-10人一組,設火長 3. 下府800人,折衝都尉帶領 團:4隊-200人一團,設校尉 隊:5火-50人一隊,設隊長 火:5火-10人一組,設火長 府兵制之內容: 1.來源:從農民徵集,服役期由二十至六十。 2.編制:全國分為六百三十四個折衝府,分上、中、下三等由折衝都尉統統各府。 3.任務:農隙時習戰陣之法,戰時由中央遣將帶領出征,戰後兵歸於府,將歸於朝;府兵每年須番宿衛京師。 4.裝備:除戰馬及重型二武器外,兵甲及糧食皆由府兵自備。 == 府兵制之特色 == 1. 關中本位: 唐初全國軍府共有六百三十四個,而京師所在的關中地區軍府最多,共二百六十一,佔了全國五分之二以上。這種佈置的目的是「舉天下不敵關中」,有拱衛中央的效果。 2. 兵農合一: [[府兵]]由政授田,平日從事耕作,農閒時接受軍事訓練,遇事則奉令出征,事畢則繼續務農,這種寓兵於農的制度不但保證兵源充足,訓練有素,也替國家節省了不少的養兵費用。 3. 兵將分離: 折衝都尉平圓只負責訓練,但沒有調兵遣將的權力。遇有戰事,中央臨時命將[[統兵]]。事畢兵歸其府,將上其印。這樣,兵權握在朝廷手上,可杜絕武將專權之弊。 4. 素質優良: [[府兵]]是農民中挑選家富力強的忘任,素質優良。加上[[唐]]初承襲北周以來的風氣,府兵地任較高,有時皇帝還親自駕臨檢閱演習,提高士氣,令府兵戰鬥力特強。 府兵制過去說來被認為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礎上的,至[[唐朝]]後期,均田制被破壞,而且邊患日深,機動性極強的北方騎兵入侵也要求唐朝軍隊作到兵將合一,能遠征、能於邊境長期駐防。故府兵制難以繼續推行下去,終被取消。近年研究成果發現,府兵制及均田制的破壞同為唐代中央政府對於人口流動、戶口資料的掌握能力下降所造成的結果,兩者之間並非為簡單的因果關係。天寶八年四月,朝廷有對吐蕃戰爭<ref>《[[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六:“上命[[隴右]][[節度使]][[哥舒翰]]帥……兵,凡六萬三千,攻吐蕃石堡城。其城三面險絕,惟一徑可上,吐蕃但以數百人守之,積檑木及石……拔之,獲吐蕃鐵刃悉諾羅等四百人,唐士卒死者數萬,果如王忠嗣所言。”</ref>,府兵已經無法維持,士兵多逃匿,管理府兵的折衝府根本無兵可交,五月十日,[[李林甫]]奏停折衝府上下魚書<ref>《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六:“李林甫奏停折衝府上下魚書,是後府兵徒有官吏而已。”</ref>,折衝府至此名存實亡。<ref>《通典•卷第二十九-職官十一》:“天寶八載五月,停折衝府。”</ref>由於府兵大壞,唐朝的軍隊由府兵制轉變為[[募兵制 (唐朝)|募兵制]],軍隊地方化的態勢形成,在外的將帥與士兵的關係較密切,是[[藩鎮割據]]的直接原因。朝廷畏其叛亂,遂改由宦官[[監軍]],中唐以後宦官的權力逐漸坐大(中國的[[第二次宦官時代]]),甚至可以直接廢立皇權。 == 府兵制之優點及缺點 == 優點: 為選民為兵,訓練容易精銳;國家不須花費財力養兵;且將帥不易專制。 缺點: 為人民須自費當兵,負擔頗重;番上、征役,人民不勝其煩。 由於[[高宗]]、[[武后]]以後,工商業發達,許多府兵因物質誘惑,而棄職他就;或因土地被兼併無以自給而逃亡的情形日多。於是府兵至[[玄宗]]時期,已名存實亡。 [[File:511653132_m.jpg |thumb|100%|center|唐代的府兵制(圖)。 [https://blog.xuite.net/vlong750173/twblog/130746736-%E5%94%90%E4%BB%A3%E7%9A%84%E5%BA%9C%E5%85%B5%E5%88%B6 原圖鏈接] <br> 來自 vlong75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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