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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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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死亡率</big>''' |- |<center><img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80206/c77cd342cc464443b3f12dcaf74471a8.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221220245_733985 来自 网络 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big>''' |- | align= light| 中文名称: 死亡率 外文名称: mortality 缩写: CDR |} '''死亡率'''是指用来衡量一部分种群中,一定规模的种群大小、每单位时间的死亡数目(整体或归因于指定[[因素]]),是在种群层面上研究的问题。人类死亡率通常以每年每一千人为[[单位]]来表示;因此在死亡率为 9.5‰ 的 10 万人口中,表示这一人口中每年死去 950 人。 死亡率有别于发病率,发病率是指一定规模的种群在一定时间内罹患该病新增加例数(发病率)。患病率是指一定时间一定规模种群中某病新旧病例总和。<ref>[https://www.sohu.com/a/221220245_733985 《中国肿瘤防治进展》报告发布!中国疾病中恶性肿瘤死亡率居首位]搜狐网</ref> == 词语简介 == 通常指"粗死亡率"(crude death rate,CDR)。一地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死亡个体数与同期平均种群数量的比值。对人类一般按每千人平均计算。 计算公式为:死亡率(‰)=单位时间死亡个体数/单位时间平均种群数量×1000‰。 广义的死亡率还包括粗死因别死亡率、分年龄死亡率和分年龄性别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幼仔死亡率、幼虫死亡率或幼苗死亡率)等。其中后者与前几个的定义有较大区别,严格地说,应称之为"婴儿(幼仔、幼虫或幼苗)死亡概率"。 ==辨别 == 粗死亡率,一地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死亡个体数与同期平均种群数量的比值,对人类以一千人计算。 新生儿死亡率,对人类每 1000 个出生未满一个月的婴儿和胎死(死产儿)的和,对其他[[生物]]则以死亡幼仔、幼虫或幼苗的数量与种群内所有幼仔、幼虫或幼苗进行计算。 孕产妇死亡率,对人类来说每 10 万个死于生产过程的死亡数,对其他生物则以怀胎、怀卵或结果期的雌性(或雌雄同体)个体数和种群内全部雌性(或雌雄同体)个体数进行计算。 幼儿死亡率,只适用于人类,每 1000 个出生小于一岁的死亡数。标准死亡率(SMR)或特定年龄死亡率(ASMR),对人类来说特定年龄(例如 16-65 或 65 以上)中每 1000 人的死亡总数,对其他生物准则以特定生长发育阶段的死亡个体数计算。 死亡率=当区单位时间死亡个体数(*1000)/当区单位时间中平均种群数量(‰)(括号中内用只适用于人类)。 死亡率可以得知一个地区的卫生[[习惯]]和[[医疗]]品质。通常越先进的国家死亡率越低,越落后的国家死亡率越高。死亡率还可得知一个种群在当地生存状况,死亡率高说明这个物种在当地的天敌、竞争者、传染病等较多,死亡率低说明该地区该种群的天敌、竞争者、[[传染病]]等少。 == 我国情况 == 死亡率是衡量人口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在生产力水平低下,医药卫生条件差的地方,死亡率较高。19世纪以前,世界各国的死亡率普遍在30‰以上。中国在1949年以前死亡率长期处于较高水平。民国期间死亡率高达28~3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死亡率迅速下降。1949年为20‰,1957年降到10.80‰,1970年降到7.60‰,1977年降到6.87‰,1986年为6.69‰,1990年为6.28‰,在全世界处于低死亡率的水平上。 计算年龄组死亡率在分析人口死亡状况时有重要意义。男女和不同年龄的死亡率与不同死亡原因死亡率有很大差别,在婴儿和儿童时期死亡率较高,男性高于女性,中青年时死亡率较低,在8-15岁达最低点,以后渐次增高,直至全部死亡。各年龄组死亡率分布呈 V字形。随着医疗卫生条件的逐步改善,中国死亡原因的顺序发生了显著变化。50年代时因呼吸系病、急性传染病、[[肺结核]]死亡的占前三位。1957年部分城市呼吸系病死亡率为每10万人中死亡120.3人,占总死亡人数的16.86%;急性传染病死亡率为每10万人中死亡56.6人,占总死亡人数的7.93%;肺结核死亡率为每10万人中死亡54.6人,占总死亡人数的7.51%。三项死亡人数合占总死亡人数的32.3%。80年代,占前三位的是脑血管病、心脏病和恶性肿瘤。1985年部分城市心脏病死亡率为每10万人中死亡131.04人,占总死亡人数的23.39%;脑血管死亡率为每 10万人中死亡117.52人,占总死亡人数的20.98%;恶性肿瘤死亡率为每10万人中死亡113.86人,占总死亡人数的20.32%。三者合占64.69%。 == 参考来源 == [[Category:540 社會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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