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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Srcf55.jpg|缩略图|[http://www.kfzimg.com/G06/M00/F7/31/p4YBAFulAWaANAuIAAE97W9nxMk548_n.jpg 原图连接][https://pic.sogou.com/d?query=%E7%A7%81%E4%BA%BA%E8%B4%A2%E5%AF%8C&forbidqc=&entityid=&preQuery=&rawQuery=&queryList=&st=&did=11 图片来源于]]] '''私人财富'''(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贾昌勇,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教育咨询(不含中介及办学);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投资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等。 信托不止于“理财” ==私人财富管理为什么要选择信托== “将信托等同于理财”,可以说是目前的一种主流认识。所谓理财,通俗地说,就是打理财产,谋求财产的保值和增值。实践中,提供信托服务的信托公司主要从理财角度推出“信托产品”,委托人也主要从理财角度认购信托产品,更加固化了“信托就是理财”的观念。信托的功能由此被曲解、被误读,压抑了委托人的财富管理需求,阻碍了信托公司向财富管理机构的转型,影响了信托制度本应具有的财富管理功能的完整发挥。 什么是信托?《信托法》第2条明白指出:“本法所称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这一规定说明两点:一是信托以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管理或者处分为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信托确实是一种理财制度;二是信托作为一种理财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委托人的意愿即信托目的,而委托人设定的信托目的,当然可以是为了理财,但绝非只能是为了理财。现实中,委托人将财产交付信托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特定意愿,这种意愿可能是出于理财的需要,以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也可能是出于非理财的需要,以实现信托财产按照自己的心愿实现转移和分配。法律上,信托法明确将信托目的纳入信托的必备要素之中,《信托法》第9条规定信托文件应当载明的事项中第一项就是“信托目的”,而且信托目的只要不违法,委托人可以自由设定。从这个意义上说,信托不是一项普通的理财制度,不是一项单纯的理财制度,而是一项特殊的理财制度,是一项以实现信托目的为中心的理财制度。换言之,信托可以用于单纯的理财,但绝不仅限用于理财。一项信托最终具有什么样的功能和价值,完全取决于委托人设定的信托目的,而只要不违法,委托人可以为了各种各样的目的设立信托,而不仅限于为了理财的目的设立信托。目的决定功能,信托的实际功能由此呈现出极其多样性,几乎可以与人类的想象力一样,信托应用的创新力也正源于此。 二、信托最适合于财富管理 什么是财富管理?就是高净值人士按照自己的意愿管理和安排财产。如果说早些年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管理需求主要体现为理财需求上,即追求财富的保值和增值为主要目的,那么,近年来随着财富体量的增大、财富观的变化以及财富传承的现实压力,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管理需求早已突破单纯理财的需求,而表现为多层次的综合财富管理需求,概括说来,主要体现为四大方面的需求:一是保障的需求,即对特定的人群提供生活、教育和创业等方面的财富保障;二是传承的需求,即确保家族财富不因遗产分割和不当管理而能够整体、有效地传承于后代;三是慈善的需求,即体现委托人个人价值观的慈善、公益最求的实现;四是与上述需求相匹配的个性化理财需求,即有确保上述目标能够实现的资产配置方案。 多层次、综合化的财富管理需求需要合适的制度安排,从现有的制度安排看,信托是最适合实现高净值人士个性化财富管理需求的法律结构。信托目的设定的自由性,使信托可以灵活地安排财富管理的个性化需求,并转化为受法律保护的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的制度设计,使委托人的财富管理需求既有受托人的法律主体去实施管理,又有受益人的法律主体去享有体现委托人意愿的利益安排;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制度设计,既使信托财产所有权虽然置于受托人名下,但又不归属于受托人的财产,又使信托财产的利益归属于受益人,而受益人又难以触及、损害信托财产本身,从而确保体现委托人意愿的信托目的安全实现;信托管理连续性的制度设计,还使信托不因委托人和受托人本身的意外变化而结束,信托始终有受托人作为“看护神”去管理,以确保信托目的的实现。 不难看出,《信托法》所构建的信托制度的方方面面,均是为了确保信托目的即委托人的财富管理需求的圆满实现,由此使信托成为财富管理的不二制度选择。 三、信托财富管理功能的海外实践 从海外的实践看,信托除了理财功能外,还被广泛利用,以实现以下财富管理功能: 第一,传承功能。在英美国家,传统上多运用“隔代信托(Generation-skipping Trust)”,以确保财产在家族之间的代代传承。所谓“隔代信托”就是委托人仅将信托财产的部分利益授予其继承人(父母、妻子和儿女),而将信托财产的主体利益授予给孙辈。如此,委托人不仅在死后仍能照顾妻儿的生活,更可确保家产不落入外姓人之手(如妻子再嫁或其子辈运用不当时)而代代相传。如无法律限制,此类安排可以无止尽重复下去,如规定孙辈也需设立同样的隔代信托。 第二,保障功能。为特定的家庭成员提供生活保障一直是信托的传统应用功能。在英美国家,委托人广泛利用“自由裁量信托”和“保护信托”,以实现这一目的。自由裁量信托的特征在于:信托文件本身并不确定受益人的具体信托利益,而是授权受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和分配。据此,委托人可以赋予未来最需照顾的家属(如境遇不好而贫穷的家属)以更多的保障。而自由裁量信托与保护信托的联合应用,更可以保障具有浪费习性的家属的生活。保护信托的特点在于设置“没收条款”,即若受益人欲转让信托利益或者信托利益被受益人债权人追索时,则信托利益终止,同时“保护信托”自动转化为“自由裁量信托”,其后,由受托人根据受益人生活实际需要自由决定分配信托利益,由此,可以确保具有挥霍习性的受益人的正常生活。 第三,公益功能。信托设计一直在社会公益促进方面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中世纪,英国人就习惯于利用信托设计就自己的土地为教会设定利益,以推进宗教事业的发展。当前,[[社会公益]]领域覆盖面更广,公益信托的利用也更频繁。在英美,举凡宗教、慈善、学术、教育、医学、科研等公益事业,无不得益于公益信托的实施。以美国为例,现今有数千个基金会(foundations),从事各种不同的公益事业。资力雄厚的人往往自己成立个人的基金会,例如,[[卡内基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等。这些基金会在法律上都采取公益信托形式,其中有的财力非常雄厚,规模十分庞大,对于美国甚至世界的学术、科学、教育都有巨大贡献。 四、焕发信托的财富管理功能 信托除了具有理财功能外,还具有了广泛的财富管理功能,这也是信托作为一项古老的制度弥久而愈新,为现代国际社会普为承认的原因。我国制定的《信托法》,其宗旨也不仅仅是为了将信托制度确立为简单的理财制度,设计上也是沿袭了英美信托制度的本质,以使信托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财富管理的灵活性。遗憾的是,[[《信托法》]]实施后10多年的信托实践,在我国主要还是将信托简单地作为理财制度加以应用,信托具有的广泛而灵活的财富管理功能还远未得到充分发挥。因此,需要焕发内涵于信托制度结构中的、沉睡多时的财富管理功能。 焕发信托的财富管理功能,关键是推动经营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进行业务转型和创新,改变传统单一的以“理财产品为中心”的信托业务模式,转向以“财富客户为中心”的财富管理业务模式,培育财富管理所需要的核心能力和服务体系,以供给带动、催生财富管理需求。此外,作为高净值人士,也需要重新审视信托在自身财富管理方面的作用,全面了解信托的制度安排特点,完成从单纯的“信托产品投资者”的角色向综合的“信托服务利用者”角色的转变,并在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信托机构作为自己的财富管理服务者。<ref>[https://mp.weixin.qq.com/s?src=3×tamp=1635138276&ver=1&signature=JhJ9p-vRdaIQYyh7fdp5b7Livlqj4DWDXokI3kLXLbZRDc8Q2SBkjWudQlU0JTOqvideIvqEgXdGm0Xx1gQ6yMo-hAQjRHZkECGnRDbI-xaaLRqtEYC1si5v2duoZ1izR0O8i2hdCh*RJ09fiWLiSQ==]</ref> ==中国私人财富市场增长迅猛== 十年之间,财富保护传承从冷门到热门,从无人知晓、争议误解甚至饱受质疑到得到市场的普遍认可、大行其道,可以说经历了萌芽到发展的过程。市场和社会的发展,一步步证明了我十年前的判断。 十年来,中国私人财富市场总量增长了五倍,中国高净值人士翻了三番,中国家庭所控制的财富总量已经稳居世界第二,而且在可预测的未来仍然会保持高速增长的趋势。 胡润2017年发布报告显示,每940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千万富豪。综观整个社会,豪门争产案、明星离婚案、知名人士猝死、家庭纷争等,各种私人财富热点事件层出不穷,一遍又一遍地教育着客户。 而在业内,一批又一批先知先觉的[[婚姻家事律师]]、[[商务律师]]、[[海外金融从业人员]]、[[国内理财师]]和[[精英保险代理人]]陆续进入这一领域。 财富保护传承近两年更是受到各大金融机构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从业人员参加这一领域的专业知识培训,因此催生了数家以律师为主体的培训机构。 同时,银行和保险公司等机构组织大量客户参加此类讲座,为此不惜花重金聘请律师作演讲,出场费这一两年间水涨船高,一些律师的出场费甚至超过顶级经济学家的价码。 ==私人财富市场发展新趋势== 但现在还不是弹冠相庆的时候,私人财富管理服务市场尽管这两年来经历了急速的发展,但这个市场仍然呈现出鱼龙混杂、观念混乱、思维凌乱、行为错乱的特征,仍然是初级阶段,离成熟还有很远的距离。 2018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十九大提出“新时代、新思路、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在此时明确发展目标、厘清发展脉络、清晰发展思路,对于刚起步的中国私人财富管理服务市场而言,至关重要! 正如十年前的判断一样,有必要对未来十年的市场发展进行更近一步的预测。根据十年来的实践、研究和观察,我认为中国私人财富管理服务市场在未来十年将出现以下趋势: 预测一:国内私人财富管理市场进一步繁荣 国内私人财富管理市场起步较晚,2007年中国私人银行开始萌芽,当国内市场尚未展开之时,中国富人已经开始了移民潮,随之而来的是海外投资热。 但从长远看,国内私人财富管理需求将进一步迸发,并可能在5年左右的时间内发生大规模爆炸式增长。 一方面,人口极速老龄化,财富人群的老龄化现象也日趋明显。第一批富人已经进入古稀之年,大多数传统企业将面临企业传承与财富传承的双重煎熬。将企业经营转为财富管理,或将财富交与专业机构打理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与此同时,消费升级的显像越来越清晰,消费观念被不断更新。 另一方面,虽然资本出海的需求仍然旺盛,但随着国内财富人士理财观念的成熟,以及国内外政策和国际政治经济贸易形势的变化,大部分资本留在国内仍然是人们的首要选择。 多重因素影响之下,国内私人财富市场的增长将成为主流,明显超过海外投资和服务需求。 预测二:保险深度得到进一步拓展,高净值人士的保险需求将得到深度开发 保险市场经过“宝万之争”的洗礼后,监管果断出台政策遏止保险日益喧嚣的收益率卖点,保险回归本源成为主流诉求。随着制度改革的进行,预计监管将继续出重拳整治保险市场乱象。 在此背景下,保险回归本源面临着两个重大突破点,一是回归传统的保障性功能诉求,促使普通家庭在资产配置中更加重视保险,深化保险深度已经是大势所趋,在国家政策的配合下,这一进程将继续加速。 另一个突破点则来自财富人群。尽管财富人群在保险产品上的配置金额不低,但相比其庞大的资产总额,其相对比例仍然处于非常初级的水平。<ref>[https://mp.weixin.qq.com/s?src=11×tamp=1635138276&ver=3395&signature=eCU0CtrnmgMuIwyy0ECICn*YV6XoS0HzFzxn-iqMuD9SvL2NjWDP15VU9VKUyLpN1K5WwSCGR3mEzuue24pcsK8-Zejd60gNP7SQd1hAzZw0tw4wYoYy2jNmYhuh-plh&new=1 微信]</ref> ==参考文献== {{reflist}} [[Category: 540 社會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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