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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善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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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萬善同歸'''<br><img src="https://data.boch.gov.tw/old_upload/_upload/Assets_new/building/37671/photo/e4a17197-e4f0-4264-8325-5373a906f06b.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nchdb.boch.gov.tw/assets/overview/monument/20060124000001 圖片來自boch]</small> |} '''萬善同歸''',又稱'''萬善同'''、'''同歸所'''(取義於「'''萬善同歸之所'''」),是奉祀[[孤魂信仰|無主孤魂]]的小祠。 ==簡介== '''萬善同歸'''原是[[佛家]]語,指「萬種善行同歸實相」,乃[[永明延壽]]禪師所提出,他認為,各種修道行善,最終歸向[[西方淨土]]。而此一詞語,在民間逐漸變成為眾亡魂祈求[[冥福]]的詞語。 [[臺灣]]開墾之初,[[瘟疫]][[痢疾]]頻傳,[[分類械鬥|械鬥]][[戰爭]]不斷,眾多無人收屍斂葬的死者,而民眾秉持善心,往往聚而收埋,號曰「萬善同歸」或「萬善同」等。現[[臺灣]][[臺北市]][[士林區]][[芝山]],仍有'''同歸所'''一祠,安奉孤魂。 [[中元節]]時,[[廟宇]]設法會普渡亡靈,亦用[[紙紮]]一房舍,上書「'''同歸所'''」,以供各路無主平民的孤魂在法會時棲身之處,兩旁各設「男堂」、「女室」。中設一神位,書「無祀男女孤魂滯魄等眾香位」、「界內五音十彙無祀男女孤魂滯魄等眾香位」、「沃焦山下男女孤魂滯魄眾等眾香位」、「無祀冥府陰光孤魂滯魄等眾香位」之類字樣。 2016年5月,[[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將接管原來由[[臺中市]]各區公所管理的[[公墓]],但要求各區公所先排除各公墓都有的[[百姓公廟]]、同歸所等祠廟,引發[[臺中市議員]]質疑不符民情。 ===孤魂信仰=== '''孤魂信仰''',或稱'''孤魂祭祀''',古代稱'''厲祭''',為[[東亞]][[儒教 (宗教)|儒教]]及[[華人民間信仰|民間信仰]],祭祀因天災、戰爭、屠殺、械鬥、疾疫、冤屈、罪行、車禍等意外[[枉死]],或無後、夭折死者的信仰,避免無嗣、橫死、冤死者之魂魄,因無[[香火]]供養而於人間作祟,逐漸衍生而成,大多是建小祠(即所謂陰廟)或以[[拜門口]]方式祭拜。隨[[閩南人]]、[[客家]]移民傳布至[[台灣]]等地,成為[[台灣民間信仰]]。 祭祀陰界神明的廟宇,如[[城隍廟]]、[[地藏庵]]、[[東嶽殿]]、[[閻羅]]宮等,為神廟而非陰廟,兩者不可混淆,亦不可相提並論。 ==名稱== 因地域、收葬方式、性別等而有不同稱呼,如[[陰光]]、[[陰公]]、[[應公]]、[[有應公]]、[[有英公]]、[[金斗公]]、[[百姓公]]、[[萬姓公]]、[[萬應公]]、[[萬善公]]、[[萬善媽]]、[[萬善爺]]、[[萬善同歸]]、[[無嗣陰公]]、[[地府陰公]]、[[水流公]]、[[水流媽]]、[[大眾爺]]、[[大眾媽]]、[[眾人公]]、[[眾靈公]]、[[大塚公]]、[[大墓公]]、[[聖公]]、[[聖媽]],或逕稱為[[某姓公]]、[[某姑娘]]、[[某仙姑]]、[[某仙女]]、[[某先生]]等等,而[[福建]]、[[臺灣]]以有應公、萬應公、[[聖公媽]]、萬善爺、大眾爺的稱呼最為普遍,臺灣也常常一併統稱為[[好兄弟]]<ref>{{cite news|title=農曆七月鬼門開 基隆老大公廟開燈指引好兄弟|url=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60802/2191298|publisher=今日新聞|date=2016-08-02|accessdate=2017-07-23|archive-date=2017-08-30|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0830034402/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60802/2191298|dead-url=no}}</ref>。 有時可由尊稱觀察,夭折女童稱「花童」,枉死女子稱「婆姐」、「姑娘」、「夫人媽」,夭折男童稱「秀才」、「郎君」,橫死男子稱「先生」、「相公」、「府君」等。 在古時,生前有[[官職]]、[[爵位]]、[[封號]]者,[[枉死]]之後亦視為神明,不被視為有應公;另外過世以後,經[[天子]]、[[朝廷]]或[[諸侯]][[追贈]]封號者,則脫離了有應公,成為[[正神]]。今日國體[[共和]],已無[[帝王]][[敕]]封,如經[[玉皇上帝|上蒼]]或地方大廟主神[[敕]]封,則會升格稱為某某[[將軍]]、某某[[元帥]]、某某[[王爺信仰|千歲]]等。 ==來源== [[中國民間信仰]]中認為無人[[埋葬]]、奉祀的死者,及舊時受限於[[宗法制度]],女性(孤娘)未出嫁而亡者,或因各種意外、被害而過世者,即為厲鬼,將會無法安息而為祟,以尋求香火供養或報復。人們對此等厲鬼深感畏懼,因此由國家或社會為其主持祭祀,藉由統一安葬、祭祀,以安撫亡靈,使[[人類|生民]]恢復平靜。歷代統治[[君主]]面對有應公信仰互有依違,時而由國家、[[朝廷]]建立「[[厲壇]]」、「[[義塚]]」等安置,時而則又視為「[[淫祀]]」、「[[淫祠]]」加以壓制、毀壞。近年調查發現,许多臺灣的有應公庙,有可能奉祀是[[平埔族]]原住民的骨骸。因平埔族原本住在平地,喪葬儀式與漢人不同,所以漢人在拓墾時才會常挖掘到無主骨骸。 秦汉以前,[[闽族]]和[[闽越族]]有自成体系的[[巫术]]与神鬼崇拜,[[闽越国]]灭亡后,闽越人的神鬼崇拜大多消失,个别神灵如[[武夷君]]、[[太姥]]等融入迁徙入闽的汉族神鬼崇拜中。汉代以后,福建境内的神鬼崇拜十分庞杂。主要由这样几部分构成:一是闽越族固有的神鬼;二是闽越国的[[王公]][[贵族]]被奉为神灵;三是當地一些[[巫觋]]去世后演变为神仙;四是若干隐居福建的[[汉族]][[方士]]去世后被奉为神仙;五是早先入闽且有功德于民的汉人名士或名將死后被奉为神灵;后来汉族的神鬼逐渐占主导地位。《宋史》史称:福建“其俗信鬼尚祀,重浮屠之教。”《八闽通志》也记载:“闽俗好巫尚鬼,祠庙寄闾阎、山野,在在有之。”现福建境内随处可见祭拜“[[狐仙]](仙爷)”、“[[英烈侯]]”、“君爷庙”、“[[姑娘庙]]”等小庙。多数庙内不立像,称呼'''某[[姓]]君爷'''、'''某姓将军'''、'''某姑娘'''、'''某某姑婆'''、或以这类[[阴庙]]多建于偏僻、灵异之处,用来安抚孤魂厉鬼或[[妖怪]]的。祭拜的人也只是各[[村]]、各[[境]],甚至小到只有某几户人家祭拜。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927 宗教建築;陵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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