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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善同歸
圖片來自boch

萬善同歸,又稱萬善同同歸所(取義於「萬善同歸之所」),是奉祀無主孤魂的小祠。

簡介

萬善同歸原是佛家語,指「萬種善行同歸實相」,乃永明延壽禪師所提出,他認為,各種修道行善,最終歸向西方淨土。而此一詞語,在民間逐漸變成為眾亡魂祈求冥福的詞語。

臺灣開墾之初,瘟疫痢疾頻傳,械鬥戰爭不斷,眾多無人收屍斂葬的死者,而民眾秉持善心,往往聚而收埋,號曰「萬善同歸」或「萬善同」等。現臺灣臺北市士林區芝山,仍有同歸所一祠,安奉孤魂。

中元節時,廟宇設法會普渡亡靈,亦用紙紮一房舍,上書「同歸所」,以供各路無主平民的孤魂在法會時棲身之處,兩旁各設「男堂」、「女室」。中設一神位,書「無祀男女孤魂滯魄等眾香位」、「界內五音十彙無祀男女孤魂滯魄等眾香位」、「沃焦山下男女孤魂滯魄眾等眾香位」、「無祀冥府陰光孤魂滯魄等眾香位」之類字樣。

2016年5月,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將接管原來由臺中市各區公所管理的公墓,但要求各區公所先排除各公墓都有的百姓公廟、同歸所等祠廟,引發臺中市議員質疑不符民情。

孤魂信仰

孤魂信仰,或稱孤魂祭祀,古代稱厲祭,為東亞儒教民間信仰,祭祀因天災、戰爭、屠殺、械鬥、疾疫、冤屈、罪行、車禍等意外枉死,或無後、夭折死者的信仰,避免無嗣、橫死、冤死者之魂魄,因無香火供養而於人間作祟,逐漸衍生而成,大多是建小祠(即所謂陰廟)或以拜門口方式祭拜。隨閩南人客家移民傳布至台灣等地,成為台灣民間信仰

祭祀陰界神明的廟宇,如城隍廟地藏庵東嶽殿閻羅宮等,為神廟而非陰廟,兩者不可混淆,亦不可相提並論。

名稱

因地域、收葬方式、性別等而有不同稱呼,如陰光陰公應公有應公有英公金斗公百姓公萬姓公萬應公萬善公萬善媽萬善爺萬善同歸無嗣陰公地府陰公水流公水流媽大眾爺大眾媽眾人公眾靈公大塚公大墓公聖公聖媽,或逕稱為某姓公某姑娘某仙姑某仙女某先生等等,而福建臺灣以有應公、萬應公、聖公媽、萬善爺、大眾爺的稱呼最為普遍,臺灣也常常一併統稱為好兄弟[1]

有時可由尊稱觀察,夭折女童稱「花童」,枉死女子稱「婆姐」、「姑娘」、「夫人媽」,夭折男童稱「秀才」、「郎君」,橫死男子稱「先生」、「相公」、「府君」等。

在古時,生前有官職爵位封號者,枉死之後亦視為神明,不被視為有應公;另外過世以後,經天子朝廷諸侯追贈封號者,則脫離了有應公,成為正神。今日國體共和,已無帝王封,如經上蒼或地方大廟主神封,則會升格稱為某某將軍、某某元帥、某某千歲等。

來源

中國民間信仰中認為無人埋葬、奉祀的死者,及舊時受限於宗法制度,女性(孤娘)未出嫁而亡者,或因各種意外、被害而過世者,即為厲鬼,將會無法安息而為祟,以尋求香火供養或報復。人們對此等厲鬼深感畏懼,因此由國家或社會為其主持祭祀,藉由統一安葬、祭祀,以安撫亡靈,使生民恢復平靜。歷代統治君主面對有應公信仰互有依違,時而由國家、朝廷建立「厲壇」、「義塚」等安置,時而則又視為「淫祀」、「淫祠」加以壓制、毀壞。近年調查發現,許多臺灣的有應公廟,有可能奉祀是平埔族原住民的骨骸。因平埔族原本住在平地,喪葬儀式與漢人不同,所以漢人在拓墾時才會常挖掘到無主骨骸。

秦漢以前,閩族閩越族有自成體系的巫術與神鬼崇拜,閩越國滅亡後,閩越人的神鬼崇拜大多消失,個別神靈如武夷君太姥等融入遷徙入閩的漢族神鬼崇拜中。漢代以後,福建境內的神鬼崇拜十分龐雜。主要由這樣幾部分構成:一是閩越族固有的神鬼;二是閩越國的王公貴族被奉為神靈;三是當地一些巫覡去世後演變為神仙;四是若干隱居福建的漢族方士去世後被奉為神仙;五是早先入閩且有功德於民的漢人名士或名將死後被奉為神靈;後來漢族的神鬼逐漸占主導地位。《宋史》史稱:福建「其俗信鬼尚祀,重浮屠之教。」《八閩通志》也記載:「閩俗好巫尚鬼,祠廟寄閭閻、山野,在在有之。」現福建境內隨處可見祭拜「狐仙(仙爺)」、「英烈侯」、「君爺廟」、「姑娘廟」等小廟。多數廟內不立像,稱呼君爺某姓將軍某姑娘某某姑婆、或以這類陰廟多建於偏僻、靈異之處,用來安撫孤魂厲鬼或妖怪的。祭拜的人也只是各、各,甚至小到只有某幾戶人家祭拜。

參考文獻

  1. 農曆七月鬼門開 基隆老大公廟開燈指引好兄弟. 今日新聞. 2016-08-02 [2017-0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