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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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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jpg|320px|缩略图|右|<big>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揭牌仪式)</big>[https://mmbiz.qpic.cn/sz_mmbiz_jpg/iblIMuE93GCJE78MmI5OFXLE4tzoAShBwib6ibialZV9CWBu3JZgKfQb8DwBVj0raefKvzibx1fddklgngg7JVeaylQ/640?wx_fmt=jpeg&tp=webp&wxfrom=5&wx_lazy=1&wx_co=1 原图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rc=11×tamp=1600777629&ver=2600&signature=crDAMVA9J8e3IeCJYqREvIkkjLziGvxrdt4DC4LgawCojF98ghuWWtL2y3SCFc8jAX8xXMdPWqBiSjVKyntYkzlTiDtk7cUxdcjLROnFUCRi4oy2MeST5dzCXWXRmZs6&new=1 来自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 的图片]]]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辽源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以及市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ref>[https://www.sohu.com/a/292342455_406982 辽源市又有多家新组建机构挂牌] ,搜狐,2019-01-30</ref>,不再保留辽源市环境保护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标准,落实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地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地方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査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区)政府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全市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全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全市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省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环境污染源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组织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三)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全市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四)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f>[http://sj.liaoyuan.gov.cn/szf/zfjg/szfgzbm/201905/t20190507_375213.html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辽源市人民政府, 2019-05-07</ref>。 ==视频== ===<center>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吉林辽源——地图看城市建设发展历程</center> <center>{{#iDisplay:m30231g7a0r|560|390|qq}}</center> <center>生态环境厅宣传片</center> <center>{{#iDisplay:b0868xywji5|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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