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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德巴赫猜想''' 是一個尚未被證明的數學猜想,該猜想認為,任意大於等於四的偶數,都可以寫成兩個質數之和;另外任意大等於於七的奇數,都可寫成三個質數的和。 基本上,只要能證明「任意大於等於四的偶數,都可以寫成兩個質數之和」,就可以證明「任意大等於於七的奇數,都可寫成三個質數的和」,因為前者可直接推得後者,因此「任意大於等於四的偶數,都可以寫成兩個質數之和」為此猜想的「強」版本;「任意大等於於七的奇數,都可寫成三個質數的和」為此猜想的「弱」版本。 分解實例(一些數有不只一種分解方法):4 = 2+2、6 = 3+3、(7 = 2+2+3)、8 = 5+3、(9 = 3+3+3)、10 = 5+5 = 7+3、(11 = 7+2+2 = 5+3+3)、12 = 7+5、(13 = 7+3+3 = 5+5+3)、14 = 7+7 = 11+3、(15 = 5+5+5 = 7+5+3 = 11+2+2)、16 = 11+5 = 13+3、......。目前已知在1017次方以下此定理的「強」版本(及「弱」版本)沒有反例存在。 此猜想在十八世紀就被克里斯蒂安·哥德巴赫提出(哥德巴赫認為1也是質數,故其原始的敘述與現今的版本不同),但截至目前為止,沒有人可證實(或反證)此猜想,而此猜想亦為希爾伯特第八問題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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