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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格辅元.jpg|缩略图|右|250px|[https://gss2.bdstatic.com/9fo3dSag_xI4khGkpoWK1HF6hhy/baike/w%3D268%3Bg%3D0/sign=ad053c43212dd42a5f0906ad3b003c88/dcc451da81cb39dbccd20e7cd4160924ab18308d.jpg 原圖鏈接]]] '''格輔元'''({{bd|7世纪||691年|catIdx=G}}),[[汴州]]浚儀(今[[河南省]][[开封市]])人,[[唐朝]]官员。因[[弱冠]]時考中[[明經]],累遷殿中侍御史,歷任[[御史中丞]]、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左肅政臺御史大夫<ref>[[新唐書]]/卷061:六月庚戌,鸞臺侍郎樂思晦,鳳閣侍郎任知古,左肅政臺御史大夫格輔元為地官尚書,並同鳳閣鸞臺平章事。</ref>。 天授二年(691年)六月,以左肅政大夫格輔元為地官尚書,與鸞台侍郎[[樂思晦]]、鳳閣侍郎[[任知古]]並同平章事<ref>資治通鑑/卷204:(天授二年)六月,以左肅政大夫格輔元為地官尚書,與鸞台侍郎樂思晦、鳳閣侍郎任知古並同平章事。</ref>。因反對立[[武承嗣]]爲[[太子]]被誅。<ref name="新唐書·卷一百二">宋[[歐陽修]]、[[宋祁]]等編,《[[新唐書]]·卷一百二 列傳第二十七》:輔元者,汴州俊儀人。父處仁,仕隋為剡丞,與同郡王孝逸、繁師玄、靖君亮、鄭祖咸、鄭師善、李行簡、盧協皆有名,號「陳留八俊」。輔元擢明經,累遷殿中侍御史,曆禦史中丞、同鳳閣鸞台平章事。既持承嗣不可,遂及誅。子遵,亦舉明經第,為太常寺太祝,亡命匿中牟十餘年。神龍初,訴父冤,擢累贊善大夫。</ref><ref>資治通鑑/卷204:(天授二年)九月乙亥,殺岐州刺史[[雲弘嗣]]。[[來俊臣]]鞫之,不問一款,先斷其首,乃偽立案奏之。其殺張虔勖亦然。敕旨皆依,海內鉗口。 鸞台侍郎、同平章事傅遊藝夢登湛露殿,以語所親,所親告之;壬辰,下獄,自殺。 癸巳,以左羽林衛大將軍建昌王武攸寧為納言,洛州司馬[[狄仁傑]]為地官侍郎,與冬官侍郎裴行本並同平章事。太后謂仁傑曰:「卿在汝南,甚有善政,卿欲知譖卿者名乎!」仁傑謝曰:「陛下以臣為過,臣請改之;知臣無過,臣之幸也,不願知譖者名。」太后深歎美之。 先是,鳳閣舍人修武張嘉福使洛陽人王慶之等數百人上表,請立武承嗣為皇太子。文昌右相、同鳳閣鸞台三品岑長倩以皇嗣在東宮,不宜有此議,奏請切責上書者,告示令散。太后又問地官尚書、同平章事格輔元,輔元固稱不可。由是大忤諸武意,故斥長倩令西征吐蕃,未至,征還,下制獄。承嗣又譖輔元。來俊臣又脅長倩子靈原,令引司禮卿兼判納言事歐陽通等數十人,皆雲同反。通為俊臣所訊,五毒備至,終無異詞,俊臣乃詐為通款。冬,十月,己酉,長倩、輔元、通等皆坐誅。</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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